10天前預告離職,公司不準.. - 法律
By Faithe
at 2013-03-06T00:00
at 2013-03-06T00:00
Table of Contents
請問,我在公司作滿7個月要離職時,公司以員工手冊上『離職需於一個月前提出』的規定要求要一個月前提出…可是根據勞基法,我應該是於10前預告即可。
員工手冊上也說,曠職3日即以開除論。
請問如果我直接曠職3天的話,會有什麼問題嗎?例如公司會有什麼依據會對我提告或賠償嗎?
萬不得已,我也不是很想走到曠職這條路。
員工手冊上也說,曠職3日即以開除論。
請問如果我直接曠職3天的話,會有什麼問題嗎?例如公司會有什麼依據會對我提告或賠償嗎?
萬不得已,我也不是很想走到曠職這條路。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James
at 2013-03-08T12:49
at 2013-03-08T12:49
問題一:公司以員工手冊上『離職需於一個月前提出』,但是根據勞基法規範,工作年資滿七個月未滿一年者,僅需10(日)前(提出離職預告)即可。
勞工終止契約時,應依勞基法15條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十六條規定: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應於十日前預告。
故~根據你所知一樣,工作年資未滿一年者,僅需10日前提出離職預告即可。在此假設,公司離職規定違反勞基法15條之規定,則其規定無效並以勞基法之規定替代之.
但是~~~不論勞工離職是否有尊上述規定辦理,雇主逕以勞工未辦理移交手續,拒絕發給工資,為法所不許。因為,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依本法終止勞動契約時,雇主應即結清工資給付勞工」。問題二.員工手冊上曠職3日即以開除論~~請問如果我直接曠職3天的話,會有什麼問題嗎?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6款規定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勞工違反上數規定者,事業單位得以不經預告開除勞工...所以公司知規定,未違反勞基法之規定.
但是~~不論是勞工無故曠職或是無故離職者,致雇主受有損害者,可循民法程序請求賠償。例如:無法營業,代班人員加班費,業務上損失...等等,均��
By Vanessa
at 2013-03-06T19:07
at 2013-03-06T19:07
所以10天後你不去上班他不能算你曠職薪水也不能扣你的薪水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公司規章牴觸法律者無效
Related Posts
地方特考四等地政
By Valerie
at 2013-03-06T00:00
at 2013-03-06T00:00
ipodtouch5到底要不要JB~~~?
By Hedwig
at 2013-03-06T00:00
at 2013-03-06T00:00
朋友被當人頭存款有幾千萬
By Robert
at 2013-03-06T00:00
at 2013-03-06T00:00
機車無照駕駛闖紅燈
By Olga
at 2013-03-06T00:00
at 2013-03-06T00:00
有關保母證照的考試
By Freda
at 2013-03-06T00:00
at 2013-03-06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