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1月27日發生的車禍,11月收到對方保險公司寄來6月2日維修的估價單要我理賠。請問各位從發生事故到對方修車事隔4 - 法律Joseph · 2015-11-22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法律All CommentsTodd Johnson2015-11-271.應先確認雙方過失為何?才知道我方有沒有賠償義務!2.若我方有賠償義務時,由於對方維修時間與事故發生時間差距較遠,故應去了解相關維修項目為何?是否與事故有關?3.樓上大大所提的強制險...只針對人身醫療相關部分喔!車損~~是跟強制險無關的。David2015-11-26民事的是2年內求償有效...請與保險公司查詢維修的與當時損壞的有無相同Related Posts各位朋友!替我評評理!?家庭問題,各位朋友!幫幫我?如果被判殺人未遂。 無前科未成年。對方也沒事了吶是被關多久(大概 開庭前收押多久 能不能寄信到少年觀護所上傳影片至youtube時間問題請妳們跟我說!!!?youtube上傳影片問題請幫我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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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知道我方有沒有賠償義務!
2.若我方有賠償義務時,
由於對方維修時間與事故發生時間差距較遠,
故應去了解相關維修項目為何?
是否與事故有關?
3.樓上大大所提的強制險...只針對人身醫療相關部分喔!
車損~~是跟強制險無關的。
請與保險公司查詢
維修的與當時損壞的有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