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酒駕罰款金額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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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大大~
小弟97年機車酒駕,有出庭則法官判緩起訴一年另須於法院指定贊助民間公益團體5萬,巳於97年去繳納所指定公益團體完畢,今天打電話去裁決所詢問,怎又會多出須繳納45000罰款項?
想請問大大這款項是必須要繳交的嗎??
可有上訴的空間??
不吝請教!!謝謝!!!
已更新項目:
我打電話去詢問結果,裁決所人員說法院指定贊助民間公益團體5萬只是緩刑的繳款,裁決所人員說不算是刑事罰 所以刑政罰的45000罰款項 ?還是要繳?想請問大大這款項是必須真的要繳交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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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e avatarRae2010-09-05
答:吊扣照駕照必定要去執行,但違規罰鍰不必罰,基於一事不二罰原則,可於檢察官不起訴處分確定後,再檢具處分書向裁決所辦理免罰,緩起訴之猶豫期間屆滿,未經撤銷緩起訴時,緩起訴即發生如同確定之不起訴處分之效力,此時,行為人即已終局的不受刑事法之訴追,該緩起訴處分即具實質之禁止再訴之確定力,原處分機關於此時再為裁決,行為人無同時遭到行政處罰及刑事訴追之危險,因此,解釋上行政罰法第26條第2項之規定應包括條件成就之緩起訴處分之情形在內,因此酒後駕車同時觸犯公共危險犯行,行為人雖經緩起訴處分,然於緩起訴處分條件成就前,行為人隨時有受撤銷緩起訴再受刑事追訴之風險,行政機關自不得就同一事由裁處行為人罰鍰處分,以免行為人受有一事二罰之危險,是類此之案件行政機關不得對同一行為再課以行政罰鍰。
2010-09-03 13:05:31 補充:
打電話去詢問結果,裁決所人員說法院指定贊助民間公益團體5萬只是緩刑的繳款,裁決所人員說不算是刑事罰 所以刑政罰的45000罰款項 ?還是要繳?想請問大大這款項是必須真的要繳交的嗎??
答:那您應於裁決後具狀向裁決所轉送法院交通法庭聲明異議,由法官裁定作最後決定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0-09-05
版主大大,地檢署>檢察官>緩起訴。
     法 院>法 官>緩刑。  看起來差不多,其實差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