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酒駕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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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 我的問題如下
我因酒駕 酒測值0.87被法院以簡易判決 判罰金6萬如易服勞役乙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
我爬了一些文 有文章提到 關於酒駕 最好不要簡易判決 上訴爭取 緩起訴.
請問 緩起訴有比較好嗎? 不會有前科嗎?不用罰金嗎?
請問 該如何聲請服勞役?
服勞役 還要繳監理站的紅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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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na avatarDonna2012-02-26
高大瑋答;
一.緩起訴:期間不再犯完成時效後.視同不起訴的一種.
於刑事責任上不會留下紀錄.監理站則永久註記.
緩起訴是檢察官的權責~經過起訴移送簡易判決後不可能再有緩起訴之處分.只有~有罪.無罪.緩刑.
依交通部100年3月28日交路字第1000026187號函示.
行為人因酒後駕車之行為.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
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針對行為人同一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行為.裁決.監理機關於緩起訴處分期間屆滿確定後.再裁罰之.至於行為人已依
緩起訴處分命令支付公益捐款之數額得扣抵裁處罰鍰數額.
二. 向書記官洽詢提出申請.
三.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易服勞役.以六小時折算一日.以此折算易服勞役必須60天.可折抵紅單罰緩.
執行完畢持證明與紅單向監理單位辦理銷案即可.
法院公共危險係屬刑事罰.監理所係屬行政罰. 倘刑事罰款高於行政罰款.則行政罰不必繳. 倘低於行政罰.則要補足行政罰款不足部份. 兩則僅擇一高者而罰(一罪不二罰) 四.你可先持駕照至監理站辦理吊扣與安排到安講習
酒後駕車違規班第1節 交通法令
第2節 肇事預防與處理
第3節 酒精醫學分析
第4節 駕駛道德
第5節 車輛保養與防禦駕駛
第6節 電化教學與問卷調查 酒後駕車違規講習.不接受越區代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