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點+律問題(詐欺罪)各位懂法律的幫我一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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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2009年6月24號用8591遊戲交易平台跟人家購買了一支CS帳號價值新台幣2500元我錢給他了她帳號也都給我了交易完成之後我很開心的玩突然顯示有人登入我就打給賣方賣方就很好心的說幫我更改帳密結果就把我密碼更改掉然後也沒有給我資料那些之後就把手機關機後來我就去報案但是我們這邊的警方有點想吃案子再來也看我年紀還小所以就說這個抓不到事後隔了快兩年我有聽朋友說這還是可以告他於是我又打給賣方這次他有接我電話我就問他說(有點套話)_請問是陳先生麻他說:是阿我:那個請問你有使用8591麻?他:有阿之前有再使用我:恩你還記得前年有一個交易2500元的麻?他:恩我還記得我:我是被妳騙的那個我已經跟警方備案囉(我片他的)他:我們可以私下和解麻(表情很驚嚇)我:那個喔那你要賠償我1萬5喔私下和解金他:太多了拔我可以加倍環妳麻?我:妳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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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1-06-09
刑法第五十五條(想像競合犯)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者,從一重處斷。但不得科以較輕罪名所定最輕本刑以下之刑。刑法第八十條(追訴權之時效期間)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普通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