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車禍未申請機車強制險??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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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2個問題3年前的一場車因本人傳紅燈導致機車(本人)與轎車追撞,本人機車全悔身體多處受傷最後沒賠到半毛錢對方也沒賠認何賠償本人那時甚麼都沒保險只有機車責任險而已請問大大:事隔3年多ㄌ是否現在還有辨法申請機車強制險或要求對方強制險賠償呢??最近又發生自己汽車停在巷子裡導致,甲受傷腳骨折開刀.乙開車閃避那台甲車.丙本人因汽車放在紅線當事人不在車上!警方說本人違規停車,才導致個雙方閃避不成撞上乙方:有行車記錄器有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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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y avatarMary2013-07-27
發問的大大你好:為你回覆問題,1.關於你三年前的事故,由於請求權為兩年,也就是說..........已過請求權,表示無法在此一部分獲得對方或強制險理賠。2.事故的處理與雙方路權、肇事責任有絕對相關!就你所述我方為紅線違規停車狀態,表示我方在本次事故中應為肇事次因,甲方應是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主因,而乙方是否有肇事責任就有待商榷。既然我方有肇事次因,那就表示我方得負起部分賠償責任,至於應賠償多少?就得看對方提的出多少�
Wallis avatarWallis2013-07-29
1.請問大大:事隔3年多ㄌ是否現在還有辨法申請機車強制險或要求對方強制險賠償呢??回答.已經超過2年請求權不可以.2.甲方騎摩托車很快又騎在路中央速度很快回答.甲方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是車禍肇事主因.你違規停車是肇事次因.你只有投保強制險可用強制險理賠對方.不足部份依照車禍責任歸屬問題理賠.你可請當地民代表如議員.村里長.鄉民代表幫忙協調溝通談和解.強制險部份.強制險醫療險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可向保險公司申請.��
Liam avatarLiam201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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