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輛機車相撞,現在若有人提告,有可能和解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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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第一台機車(買第一財損十萬元),因我機車前座放在提袋中的書,被風吹起,疑似要掉落.(但第三車咬定書是有掉落了,)所以我開始減速,打向右的方向燈慢慢的靠右邊騎去,但沒有緊急剎車,我都騎了超過五秒以上了,也有很多輛機車閃過後,往前騎走...第二台機車(有買國泰財損30萬元)...撞到我後,又過了幾秒鐘後第三台機車緊急煞車,第四台撞到第三台。第二台車在四個月前就要求的我的第一產險財損賠他一萬二。我因為腳傷還沒好,所以請她等我看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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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tha avatarEartha2015-08-24
你的車禍應先釐清肇事責任有初判表嗎如有疑問請來電...
Iris avatarIris2015-08-27
目前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是寫:to:曾老師:第一當事人:第二車,疑未保持前後車隨時可煞停之距離第二當事人:第一車.騎乘機車附載貨物(書本置於腳踏板)疑未穩妥.第三當事人:第三車,疑超過速限行駛第四當事人:第四車,疑超過速限行駛,並未保持前後車隨時可煞停之距離.我現在不知道第三車告我什麼,,,我問人家都說第二車告的我不用害怕...(但我擔心第二車和第三車及第四車串通好,全部都說是我的書掉了,害他們出車禍的話,有沒有這個可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