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法律 vs 數學(零合理論),所謂的公訴? - 法律
By Ursula
at 2009-12-05T23:48
at 2009-12-05T23:48
Table of Contents
好啦,為了不要被說成是傲慢的法律人,我們還是要
有耐心地嘗試去理解原PO的問題到底是什麼,或許他
只是發問方式不好,讓我們誤解了吧。
原PO可能是基於某些理由,需要去閱讀某些法律條文
並理解其意涵。但是原PO很快就發現,他看不懂那些
法律條文在說什麼,或者,他發現自己無法精確地掌
握那些法律條文的意涵。
於是原PO認為,他看不懂的原因不外乎是:
一、他不懂某些法律名詞的定義
--------
證據一
作者 citymale (加油…) 看板 LAW
標題 [心得] 有人覺的中華民國法律,好像是從英文翻過來的嗎?
時間 Mon Nov 30 21:21:42 2009
突然發現,憲法對公平的定義好像沒有連貫的邏輯性,有點像是情境式描述,
scenario description,就是說,法律說明了那種情形該怎樣,
可是沒有去給字面明確的定義。
證據二
作者 vn503709 (tristesse,deprime) 看板 LAW
標題 Re: 法律 vs 數學(零合理論),所謂的公訴?
時間 Thu Dec 3 21:09:23 2009
→ citymale:很多法律名詞,也沒在六法全書後定義編冊。這樣非法律人 12/03 21:38
→ citymale:該如何為自已辯護呢? 12/03 21:38
--------
二、他無法辨識出複雜的法律條文語句中的邏輯關係
而這件事情的原因又不外乎是:
(一)那些法律條文的語句根本不合邏輯
(二)或許那些法律條文的語句是合乎邏輯的,只是:
1.他不懂「正確的中文文法」,所以看不懂法律條文
--------
證據三
作者 citymale (加油…) 看板 LAW
標題 法律 vs 數學(零合理論),所謂的公訴?
時間 Thu Dec 3 12:47:22 2009
法學屆也沒有人跳出來,說中文應該公佈嚴謹的文法,這樣法律的述才不會造成大
亂,這是為什麼呢?
在許多公務員參加國考時,念到一堆沒有邏輯性的法律條文時,您也背的下去嗎?
就為了您的前途。但當您進入國家的公務體系,未來有保障了,您會回憶起當
初國考時,念那些沒有邏輯性的法律條文時,所產生的疑惑嗎?
是否法學屆的人士,也該站出來,呼喻教育部公佈中文文法,為未來的public做點事呢?
證據四
(出處和證據二相同)
推 citymale:大大如何證明以上的作者不是在做白日夢呢?是要看 12/03 21:30
→ citymale:output value對吧? 請問上述出版刊物有幫中文使用者 12/03 21:31
→ citymale:更方便的使用中文嗎? 12/03 21:31
→ citymale:最重要的是,就算上者是愛因坦等級的學者,站在使用者 12/03 21:32
→ citymale:的觀點,無論是中文使用者,或法律使用者,有感到更快速 12/03 21:33
→ citymale:方便嗎? 關鍵就在於,他們沒有整合研究成果,變成一套 12/03 21:33
→ citymale:系統,去改變我們的語言文法,編寫公認的標準字典,建立 12/03 21:34
→ citymale:學術方法。 像維基是一個頗有系統,且平民百姓可使用的 12/03 21:36
→ citymale:系統。
--------
2.法條或判決是用「文言文」寫成的,而他不懂「文言文」
--------
證據五
(出處和證據三相同)
特別是許多判決文,習慣用所謂的"文言文",去寫判決書,也就是放棄用導入邏輯系統
的白話文寫判決文。這樣合乎公平正義嗎?
證據六
作者 citymale (加油…) 看板 LAW
標題 Re: 法律 vs 數學(零合理論),所謂的公訴?
時間 Thu Dec 3 14:38:20 2009
可以請vn503709大大幫幾個忙嗎?
1. 是否可以用白話文說明您的理念嗎?
--------
3.我國法條是從英文翻譯過來的,所以不合於中文文法
--------
證據七
作者 citymale (加油…) 看板 LAW
標題 Re: 法律 vs 數學(零合理論),所謂的公訴?
時間 Thu Dec 3 13:14:59 2009
版上的大大們,您可能真的邏輯清晰,思維有條理。
但請問您是因為中文很強嗎?還是因為您英文很強,用英文架構去思考,
再用中文字彙去表達呢?
證據八
作者 citymale (加油…) 看板 LAW
標題 法律 vs 數學(零合理論),所謂的公訴?
時間 Thu Dec 3 12:47:22 2009
→ citymale:大大講的沒錯,但那是英文版的呀,中文有對正義定義嗎? 12/03 21:44
→ citymale:相信大部份的人對這個字的用法是憑籍感覺。 12/03 21:45
證據九
(出處與證據六相同)
3. 如果您描述的是真理,想必用那一種世界認定邏輯嚴謹的語言一定也可以描述。
可以請您將您的論述翻成英文嗎?
--------
好,那麼首先,我們來檢討一下,原PO發問的方式究竟
是哪裡出了問題。
第一、原PO把「缺乏名詞定義」、「充斥專業術語」這
兩件事和「沒邏輯」、「文言文」、「從英文翻
譯過來的」等混為一談。
第二、原PO誤以為「中文文法」的功能在於「使人瞭解
字面上的定義」。
第三、原PO誤以為「白話文」等於「沒有上述缺點」的
寫作方式。
於是我們終於可以瞭解,為什麼原PO會提出一些令我們
一看就覺得「這人來亂的」的問題了。顯然,他連自己
所使用的詞彙「定義」是什麼,都不太清楚。
不過,我國的某些法律條文,是否真的有「邏輯關係難
以辨識」的問題呢?答案是:有。而且,因為「從外文
翻譯過來」導致難以理解其意涵的,也不是沒有。另外
,有沒有因為缺乏「標準中文文法」,而使人無法光憑
字面就能精確掌握法條語句的邏輯關係的情形呢?其實
也未必沒有。
邏輯關係難以辨識,可參考性騷擾防制法第二條關於
性騷擾的定義性規定;從外文翻譯過來以致難以理解
,可參考刑法第212條;至於中文文法的問題,我想
很多學法律的人自己都碰過,什麼頓號、分號代表什
麼意思之類的。
這些問題要不要解決,答案是:當然要。只不過這很顯
然和「法條數學公式化」、「判決書格式化」或「採用
機器法官」一點關係都沒有。
在我看來,原PO這次在本板所造就的的豐功偉業,只是
再度驗證了兩件事:
其一、我國的立法技術仍然有待加強。
其二、國文教育的方針顯然要改變。
其三、立法委員、國會助理及原PO都有重修義務教育的
必要。
--
本命第一 赤瞳之無口教祖 綾波 零 (新世紀福音戰士)
本命第二 傲嬌之暴力女 千鳥 要 (驚爆危機)
本命第三 呆毛之貧乳御宅 泉 此方 (幸運☆星)
結論:我喜歡的女角70%是藍髮屬性 囧>
--
有耐心地嘗試去理解原PO的問題到底是什麼,或許他
只是發問方式不好,讓我們誤解了吧。
原PO可能是基於某些理由,需要去閱讀某些法律條文
並理解其意涵。但是原PO很快就發現,他看不懂那些
法律條文在說什麼,或者,他發現自己無法精確地掌
握那些法律條文的意涵。
於是原PO認為,他看不懂的原因不外乎是:
一、他不懂某些法律名詞的定義
--------
證據一
作者 citymale (加油…) 看板 LAW
標題 [心得] 有人覺的中華民國法律,好像是從英文翻過來的嗎?
時間 Mon Nov 30 21:21:42 2009
突然發現,憲法對公平的定義好像沒有連貫的邏輯性,有點像是情境式描述,
scenario description,就是說,法律說明了那種情形該怎樣,
可是沒有去給字面明確的定義。
證據二
作者 vn503709 (tristesse,deprime) 看板 LAW
標題 Re: 法律 vs 數學(零合理論),所謂的公訴?
時間 Thu Dec 3 21:09:23 2009
→ citymale:很多法律名詞,也沒在六法全書後定義編冊。這樣非法律人 12/03 21:38
→ citymale:該如何為自已辯護呢? 12/03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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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他無法辨識出複雜的法律條文語句中的邏輯關係
而這件事情的原因又不外乎是:
(一)那些法律條文的語句根本不合邏輯
(二)或許那些法律條文的語句是合乎邏輯的,只是:
1.他不懂「正確的中文文法」,所以看不懂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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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三
作者 citymale (加油…) 看板 LAW
標題 法律 vs 數學(零合理論),所謂的公訴?
時間 Thu Dec 3 12:47:22 2009
法學屆也沒有人跳出來,說中文應該公佈嚴謹的文法,這樣法律的述才不會造成大
亂,這是為什麼呢?
在許多公務員參加國考時,念到一堆沒有邏輯性的法律條文時,您也背的下去嗎?
就為了您的前途。但當您進入國家的公務體系,未來有保障了,您會回憶起當
初國考時,念那些沒有邏輯性的法律條文時,所產生的疑惑嗎?
是否法學屆的人士,也該站出來,呼喻教育部公佈中文文法,為未來的public做點事呢?
證據四
(出處和證據二相同)
推 citymale:大大如何證明以上的作者不是在做白日夢呢?是要看 12/03 21:30
→ citymale:output value對吧? 請問上述出版刊物有幫中文使用者 12/03 21:31
→ citymale:更方便的使用中文嗎? 12/03 21:31
→ citymale:最重要的是,就算上者是愛因坦等級的學者,站在使用者 12/03 21:32
→ citymale:的觀點,無論是中文使用者,或法律使用者,有感到更快速 12/03 21:33
→ citymale:方便嗎? 關鍵就在於,他們沒有整合研究成果,變成一套 12/03 21:33
→ citymale:系統,去改變我們的語言文法,編寫公認的標準字典,建立 12/03 21:34
→ citymale:學術方法。 像維基是一個頗有系統,且平民百姓可使用的 12/03 21:36
→ citymale: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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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條或判決是用「文言文」寫成的,而他不懂「文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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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五
(出處和證據三相同)
特別是許多判決文,習慣用所謂的"文言文",去寫判決書,也就是放棄用導入邏輯系統
的白話文寫判決文。這樣合乎公平正義嗎?
證據六
作者 citymale (加油…) 看板 LAW
標題 Re: 法律 vs 數學(零合理論),所謂的公訴?
時間 Thu Dec 3 14:38:20 2009
可以請vn503709大大幫幾個忙嗎?
1. 是否可以用白話文說明您的理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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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國法條是從英文翻譯過來的,所以不合於中文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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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七
作者 citymale (加油…) 看板 LAW
標題 Re: 法律 vs 數學(零合理論),所謂的公訴?
時間 Thu Dec 3 13:14:59 2009
版上的大大們,您可能真的邏輯清晰,思維有條理。
但請問您是因為中文很強嗎?還是因為您英文很強,用英文架構去思考,
再用中文字彙去表達呢?
證據八
作者 citymale (加油…) 看板 LAW
標題 法律 vs 數學(零合理論),所謂的公訴?
時間 Thu Dec 3 12:47:22 2009
→ citymale:大大講的沒錯,但那是英文版的呀,中文有對正義定義嗎? 12/03 21:44
→ citymale:相信大部份的人對這個字的用法是憑籍感覺。 12/03 21:45
證據九
(出處與證據六相同)
3. 如果您描述的是真理,想必用那一種世界認定邏輯嚴謹的語言一定也可以描述。
可以請您將您的論述翻成英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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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那麼首先,我們來檢討一下,原PO發問的方式究竟
是哪裡出了問題。
第一、原PO把「缺乏名詞定義」、「充斥專業術語」這
兩件事和「沒邏輯」、「文言文」、「從英文翻
譯過來的」等混為一談。
第二、原PO誤以為「中文文法」的功能在於「使人瞭解
字面上的定義」。
第三、原PO誤以為「白話文」等於「沒有上述缺點」的
寫作方式。
於是我們終於可以瞭解,為什麼原PO會提出一些令我們
一看就覺得「這人來亂的」的問題了。顯然,他連自己
所使用的詞彙「定義」是什麼,都不太清楚。
不過,我國的某些法律條文,是否真的有「邏輯關係難
以辨識」的問題呢?答案是:有。而且,因為「從外文
翻譯過來」導致難以理解其意涵的,也不是沒有。另外
,有沒有因為缺乏「標準中文文法」,而使人無法光憑
字面就能精確掌握法條語句的邏輯關係的情形呢?其實
也未必沒有。
邏輯關係難以辨識,可參考性騷擾防制法第二條關於
性騷擾的定義性規定;從外文翻譯過來以致難以理解
,可參考刑法第212條;至於中文文法的問題,我想
很多學法律的人自己都碰過,什麼頓號、分號代表什
麼意思之類的。
這些問題要不要解決,答案是:當然要。只不過這很顯
然和「法條數學公式化」、「判決書格式化」或「採用
機器法官」一點關係都沒有。
在我看來,原PO這次在本板所造就的的豐功偉業,只是
再度驗證了兩件事:
其一、我國的立法技術仍然有待加強。
其二、國文教育的方針顯然要改變。
其三、立法委員、國會助理及原PO都有重修義務教育的
必要。
--
本命第一 赤瞳之無口教祖 綾波 零 (新世紀福音戰士)
本命第二 傲嬌之暴力女 千鳥 要 (驚爆危機)
本命第三 呆毛之貧乳御宅 泉 此方 (幸運☆星)
結論:我喜歡的女角70%是藍髮屬性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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