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字路口機車相撞事後該如何處理?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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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回家路上,再經過一個T字路口時我被一台機車撞,當時情況是我要轉彎,另一台則是對向直行,當時我的時速30~40間不等,但對方時速很快,只是我沒辦法確定對方時速是多少,被撞之後我被送去醫院,診斷完之後,我走回事發現場作筆錄,走回去時,因為對方沒事所以做完筆錄過後已經先行離開。警方有留對方的聯絡方式,不過是對方的媽媽加上,我回來打電話問家人該如何處理這方面的事情時,家人和我說在當下就該談妥,但就像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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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avatarJohn2011-07-25
本案不管對方時速有多快"你還是應負起肇事主因!依你所述:本案路權還是屬直行車所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從95年修法之後,已將第102條1項7款[原6款]的但書[轉彎車已達中心線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刪除,簡單的說:就是採絕對路權制。但是並不代表,對方有其他[肇事次因]的疏失[例如超速ˋ未注意車前狀況~等],對方就不須負起[疏失的肇事]責任。交通事故談路權ˋ論責任,建議於案發日起算30天後,向案發地交通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
Eartha avatarEartha2011-07-28
只要妳有報警警方會照相及畫圖去做鑑定誰過錯多誰則必須賠償賠償不滿意則六個月內記得提告若雙方和解則寫和解書既可參考資料獅子的眼淚http://enjenen.blogspot.com/...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