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ike 2.0E算是刑法中的動力交通工具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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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185-3 185-4的成立條件,都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也就是人力 獸力都不算,以往的腳踏車當然不算

但最近Ubike推出了新的玩意兒,Ubike 2.0電動輔助自行車

https://udn.com/news/story/7327/6768891

跟電動自行車又不太一樣

這個是需要腳踩,電輔助用,沒電依然能騎,電動只是讓車比較好騎

但畢竟有動力的輔助

那這種UBike 2.0E,會是刑法中的動力交通工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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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別人家就是要看別人的優點
要找缺點,在自己家裡找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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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ora avatarZora2023-02-09
是,但警察要確定電力0%,才是人力腳踏車
Valerie avatarValerie2023-02-11
話說你知道老人家的醫療代步車嗎?在道路交通法規視為
行人,但依然算是刑法上的動力交通工具,所以不能酒駕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3-02-12
這會去行文交通部解釋
Kyle avatarKyle2023-02-13
交通部不可能解釋刑法
Ophelia avatarOphelia2023-02-13
連行政法規,交通部都常被法院打臉了
Susan avatarSusan2023-02-14
法務部法檢字第1000014063號函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23-02-13
有用到電力推動就算動力交通工具
Delia avatarDelia2023-02-14
樓上的法務部函文只有明確認定電動自行車是動力交通工具
Belly avatarBelly2023-02-13
請注意那個 分號 ,後面是只請受理的交通警察把案件打包
移送檢察官去偵辦,不用自己費神去分辨是否動力交通工具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23-02-14
換言之,若當事人騎乘受警方攔查時,腳並未進行踩踏
Puput avatarPuput2023-02-13
這就是"具體事證"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23-02-14
過份的是這種電力工具可以上路,獨輪車卻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