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一定"之行使 - 法律Tristan Cohan · 2016-01-0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選罷法§99 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 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其中之一定一詞,相對應詞應為 不定。 就本法而言 似乎沒有非【一定】之行使的可能 既為如此 何不將一定一詞予以省略而以而約其...為行使定義即可? 請先進不吝指教 -- 法律All CommentsHamiltion2016-01-10不定過於抽象,一定近於特定Thomas2016-01-14立委再廢也知道她是在定法律不是發廢文用...能看嗎= =Related Posts請說明為甚麼接地電阻測定器測量接地線的電壓超過5V時,就不需要測量接地電阻?假扣押聲請費用車禍肇責問題被搞混了(婚姻法)請問車禍折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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