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個月不幸發生了車禍,現今仍未復原且接受治療中,當時的情況是這樣的,我是騎機車且是綠燈直行的(中華路),但有一台車是反向行駛,在一個大的十字路口(中華路與大順路)我綠燈且要直行,但那台車卻突然左轉大順路,然後就撞上了當然警察也到場處理然後昨天和對方的保險公司談和解,但對方拿出從警察那邊抄來的鑑識報告,上面說我疑似超速,我當時速度約50不到,對方說一般道路上的速限都只是標示汽車的速限,而機車則是在任何道路
一般道路的速限是否只針對汽車而非汽機車 - 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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