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投資做生意對方能告我侵占跟詐欺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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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一位阿姨兩個人一起開一家店(當初協議他只在幕後店面所有事情我全權處理)但是在店面開下去後這位阿姨開始把資金拿回造成店面經營的困難(詳情:店面承租(租屋合約是我的名字)下去後開始營運只要有收入這位阿姨就開始要回資金他是外行人卻反悔當初約定開始插手生意造成店面經營困難這家店面只經營一個月就倒閉他要我退還當初租店面的錢)現在他要我連當初租店面的錢全額還給他不然她要會同刑警以及租店面房東跟另外一位股東到我家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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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zel avatarHazel2011-12-23
詐騙(Fraud)/詐欺,在法律上是犯罪行為,以欺騙手段獲取利益,例如行使假文件、作出虛假陳述,是刑事,有時也是民事罪行。從事詐騙行為的人叫做騙子,可以指通過犯罪手段來獲取自身利益的人或組織。詐欺罪之構成要件客觀構成要件:一切犯罪行為的客觀條件(人事時地物),且互為因果關係。主觀構成要件:詐欺行為之故意、謀取行為人或第三人不法利益之特定意圖。以上發問內容顯難證明有意圖詐欺之形態.是否涉有侵占罪要視問題細節��
Joe avatarJoe2011-12-23
做生意沒有保證賺錢的,賠錢也要軍分你可能一開始沒寫好契約才如此麻凡不要理她讓他告吧,也沒有人賺了錢就開始分錢,總要有週轉金有的幕後出資不出人的話通常賠也要算賠他的,因為經營的人才辛苦,但我不清處你們情況,就算詐欺侵佔也只關幾個月,要告沒證據也告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