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車禍 - 法律
By Aaliyah
at 2014-06-29T00:00
at 2014-06-29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在上下班發生車禍有住院一個禮拜後在家休養 也有申請職災
在這段期間公司說還是會幫我保勞健保 但我想我沒有上班哪有錢可以扣勞健保
於是公司回打答我說有問過勞保局:員工部分還是要等我回公司後從我薪資扣
這樣是正確的嗎?!因為今天有長輩跟我說應該由勞保局給付而不是公司也不是我???
所以有些疑問...謝謝!!!!!!
已更新項目:
還有誰能補充嗎?!不是很理解@@
在這段期間公司說還是會幫我保勞健保 但我想我沒有上班哪有錢可以扣勞健保
於是公司回打答我說有問過勞保局:員工部分還是要等我回公司後從我薪資扣
這樣是正確的嗎?!因為今天有長輩跟我說應該由勞保局給付而不是公司也不是我???
所以有些疑問...謝謝!!!!!!
已更新項目:
還有誰能補充嗎?!不是很理解@@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Erin
at 2014-06-30T20:08
at 2014-06-30T20:08
2014-07-01 15:29:58 補充:
勞保保費,員工部分還是要等我回公司後從我薪資扣這樣是正確的嗎?!
是對的。
因為今天有長輩跟我說應該由勞保局給付而不是公司也不是我???
勞保局給付的是理賠金,不是勞工保險費。
這樣清楚了嗎!?
By Olga
at 2014-07-01T07:26
at 2014-07-01T07:26
如果必須用到法律程序才能解決您的問題
有專業的律師會維護您的權益
律師團隊熱忱、經驗、口碑,值得您信賴
我幫您法律服務網http://www.law580.com.tw/
By Selena
at 2014-06-30T01:53
at 2014-06-30T01:53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一、勞工受傷或羅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
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2 勞工保險條例:
第三十四條:
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或職業病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四ㄖ起,發給職業傷害補償費或職業病補償費
第三十六條:
職業傷害補償費及職業病補償費,均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七十發給,每半個月給付一次;如經過一年尚未痊癒者,其職業傷害或職業病補償費減為平均月投保薪資之半數,但以一年為限
勞工應協助填寫「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證明書」、「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向醫療機構索取「勞工保險傷病診斷書」等資料,供公司向勞保局請領職業傷病補償費
既已認定為職業災害,依上述法規,公司應給付全額薪資,而勞工保險核給之職業傷害補償費可以抵充公司薪資負擔,勞工取得薪資方式:
(1) 待勞保局核付職業傷病補償費後,不足部分由公司補足之
(2) 公司先全額給付薪資,勞保局核付之職業傷病補償費由公司收回抵充
所以,職業傷病診療期間,勞工仍有薪資,並不影響勞健保之保險費扣繳
Related Posts
今日倒車時去撞到停放的賓士車…求達人幫忙給個辦法,感謝……!
By Carol
at 2014-06-28T00:00
at 2014-06-28T00:00
移民署特考是考什麼?三、四等移民行政考試是差在哪裡?
By James
at 2014-06-28T00:00
at 2014-06-28T00:00
這樣的祖先墓地風水會影響後代嗎?
By Elvira
at 2014-06-28T00:00
at 2014-06-28T00:00
已拿到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如何判讀肇事責任?
By Odelette
at 2014-06-28T00:00
at 2014-06-28T00:00
被醫美整所用傷了!??
By Tracy
at 2014-06-28T00:00
at 2014-06-28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