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酒駕肇事逃逸想請問相關刑責問題 - 法律
By Necoo
at 2011-11-01T00:00
at 2011-11-0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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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25歲上星期於凌晨4:25分酒駕(1.05)撞到一名74歲跨越雙黃線過馬路的老婦人
。小弟因為沒碰過這種事。當下又有喝酒。所以就跑了。打給我女友及家人後。女友帶著父母帶著我去派出所(當時警察只知道肇事車輛車牌。並未通知車主。車主是我爸爸。警方都還不知道是我開車撞到人)請問我這是"自首"還是"投案"?
酒測完(1。05)並做完筆錄後開庭檢察官裁定3萬交保。並控告我"酒後駕車"公共危險"肇事逃逸"過失傷害"
當時撞到的那位老婦人腳指頭骨折3根。其餘都為瘀血及皮肉傷。小弟我事發
後隔天開始每2天都會去探視老婦人一次。對方家屬也釋出善意。願意給我機會。只需要我付該負責的醫藥費及看護費用(小弟當然會在額外包紅包給他們)和解應該沒問題~假如和解程序完成後請問他們可以幫我撤銷過失傷害的告訴嗎?還是只需要在開庭時告訴法官我們雙方已經達成和解了?
在來的問題就是。小弟開車無不良紀錄。也無酒駕前科。只有一條毀損前科。警局庭上態度也表現良好!
"酒後駕車"公共危險"肇事逃逸"這三條小弟可能會背判多久?
被關的機率高嗎?
如果不用被關可易科罰金那大約是多少錢?
駕照最少會被吊銷多久?
拜託請有經驗或是了解法律的大大位小弟解答~
Update:
那在順便請問各位大大。因為對方家屬希望等老婦人確定沒事之後才要談和解(醫院照斷層持續3個月)。那假如三個月內我就收到傳票。收到傳票馬上去找對方和解來得及嗎?還來得及撤銷過失傷害告訴嗎?還是不管有沒有撤告只要有和解證明就妥當了?
最重要的。。被我撞的老婦人開庭也會被傳喚嗎?
老婦人有到庭幫我說話or沒到庭幫我說話。判決會有很顯著的差異嗎?!
拜託各位大大了。小弟從事發到現在每天沒睡幾小時覺。快要想不開了~囧
。小弟因為沒碰過這種事。當下又有喝酒。所以就跑了。打給我女友及家人後。女友帶著父母帶著我去派出所(當時警察只知道肇事車輛車牌。並未通知車主。車主是我爸爸。警方都還不知道是我開車撞到人)請問我這是"自首"還是"投案"?
酒測完(1。05)並做完筆錄後開庭檢察官裁定3萬交保。並控告我"酒後駕車"公共危險"肇事逃逸"過失傷害"
當時撞到的那位老婦人腳指頭骨折3根。其餘都為瘀血及皮肉傷。小弟我事發
後隔天開始每2天都會去探視老婦人一次。對方家屬也釋出善意。願意給我機會。只需要我付該負責的醫藥費及看護費用(小弟當然會在額外包紅包給他們)和解應該沒問題~假如和解程序完成後請問他們可以幫我撤銷過失傷害的告訴嗎?還是只需要在開庭時告訴法官我們雙方已經達成和解了?
在來的問題就是。小弟開車無不良紀錄。也無酒駕前科。只有一條毀損前科。警局庭上態度也表現良好!
"酒後駕車"公共危險"肇事逃逸"這三條小弟可能會背判多久?
被關的機率高嗎?
如果不用被關可易科罰金那大約是多少錢?
駕照最少會被吊銷多久?
拜託請有經驗或是了解法律的大大位小弟解答~
Update:
那在順便請問各位大大。因為對方家屬希望等老婦人確定沒事之後才要談和解(醫院照斷層持續3個月)。那假如三個月內我就收到傳票。收到傳票馬上去找對方和解來得及嗎?還來得及撤銷過失傷害告訴嗎?還是不管有沒有撤告只要有和解證明就妥當了?
最重要的。。被我撞的老婦人開庭也會被傳喚嗎?
老婦人有到庭幫我說話or沒到庭幫我說話。判決會有很顯著的差異嗎?!
拜託各位大大了。小弟從事發到現在每天沒睡幾小時覺。快要想不開了~囧
All Comments
By Ida
at 2011-11-05T22:54
at 2011-11-05T22:54
所以符合自首的基礎定義
但以現在的刑法62條
並無規定法官一定要減刑
因為現在是得減輕其刑 要不要減輕 法官有權決定
2.只要對方願意撤回過失傷害之告訴
兩方要不要和解 法官並不會主動過問
當然和解後 對方也會撤告 是正常的做法
3.公共危險罪 只是刑法章節名 並無法條可罰
版大所舉另外兩條罪 均在此章節中
不過刑法185-4 肇事遺棄(肇事逃逸)罪
最低本刑為六個月 並無拘役罰金之宣告
除非法官願意依刑法59.跟62條 來做減刑的動作
或法官剛好判六個月
否則刑法185-4....很難去符合刑法41條易科罰金的狀況
頂多就是寄望法官判緩刑
這些權力 都在法官手中
無法預估
至於刑法185-3部分 目前大多為拘役或罰金
至於罰多少這種問題 只有法官能回答
不然同樣的酒精濃度 價差有時快兩倍
4.駕照吊扣屬行政罰
若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第35條規定
有人受傷 需被吊扣兩年
2011-11-02 06:38:40 補充:
1.依刑事訴訟法238條規定
只要對方在一審辯論終結前 都可以撤告
所以若是開庭審理前撤告 當然也是可以
2.被撞的老婦人 要看他狀況適不適宜出庭 跟法官是否需要他出庭
若偵查階段 會需要他出庭
但倘若對方身體不許可 檢察官有其他變通方式可供運用
3.對方出庭願幫你說好話 會有影響 但顯著 很難說
因為每個法官運用刑法57條時的判斷重點未必相同
PS 對方撤告 也僅僅只限於刑法284條過失傷害部分
對刑法185-4肇事遺棄罪 並沒有用
若是量刑考慮 有參考價值
2011-11-02 07:30:55 補充:
不才白痴我不一定 何時起床
有時看到問題手癢 就會回一下
但現在會告訴自己克制一點
(因為我的主業不是生活法律啊........
(白痴發作ING中)
By Steve
at 2011-11-03T00:47
at 2011-11-03T00:47
我刪答了!
(原來麻醉大大這麼早起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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