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車禍後續處理 - 法律
By Lucy
at 2012-01-10T00:00
at 2012-01-1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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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我車禍了要怎處理?
對方肇逃 我報警了 筆錄也做了 有去醫院檢查了
是在要去上班時發生的 經過一個禮拜了
對方好像還沒找到
我現在能做得有什麼事?
是不是要向公司申請什麼勞保賠償的阿?
對方肇逃 我報警了 筆錄也做了 有去醫院檢查了
是在要去上班時發生的 經過一個禮拜了
對方好像還沒找到
我現在能做得有什麼事?
是不是要向公司申請什麼勞保賠償的阿?
Tags: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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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eather
at 2012-01-12T23:20
at 2012-01-12T23:20
對方肇逃 我報警了 筆錄也做了 有去醫院檢查了 雖然對方肇事逃逸但我方還是可以獲得與強制險理賠範圍相同的保障,可選擇任一家產險公司提出特別補償基金的申請!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四十條 (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之要件)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請求權人因下列情事之一,未能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者,得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一、事故汽車無法查究。二、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三、事故汽車係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之被保險汽車。四、事故汽車全部或部分為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 以下為特別補償基金可申請的理賠,未經和解就可先行申請並且是百分之百理賠無關肇事責任: 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 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 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 須有 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 是在要去上班時發生的 經過一個禮拜了
對方好像還沒找到
我現在能做得有什麼事?
是不是要向公司申請什麼勞保賠償的阿?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4條規定:被保險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勞工保險條例第34條規定,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或職業病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發給職業傷害補償費或職業病補償費。 勞工保險條例第36條規定,職業傷害補償費及職業病補償費,均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七十發給,每半個月給付一次;如經過一年尚未痊癒者,其職業傷害或職業病補償費減為平均月投保薪資之半數,但以一年為限。 另需注意~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職業病之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此部份可詢問公司人事部門或是會計! 若有任何車禍或車禍理賠後續問題可直接來電詢問,較能清楚了解並提供協助! 加油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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