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羈押理由咧?!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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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我男友到底可以回來媽?我又不懂法律...12月27要開庭了...但是又不同法官==我又搞不懂==我要怎麼幫他呢?我去跟他會客時~他是跟我說~毒品危害防治條咧第10-1.2像是很輕ㄉ罪]?是真的媽?那為什麼不給他回來?他星期1...要開上一個案件ㄉ請問我男友有機會會回來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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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nthe avatarXanthe2010-12-26
那一種毒品?狀況如何?是生產還是銷售或是使用?判刑都不同的.由於以上狀況都沒提供,所以無法給你建議這邊只能將規定給你看,看完後,你心中若有疑問再發問吧!羈押羈押就是拘禁被告於一定之處所,以防止被告逃亡、保全證據及確保將來刑罰執行為目的的強制處分羈押的機關羈押權歸屬於法官,檢察官只有聲請法官裁定羈押的權限。簡單說,就是檢察官認為有必要時可向法官身請羈押,法官再依職權及案件狀況決定同不同意羈押.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
Bennie avatarBennie2010-12-28
吸毒.要看他被送法院的次數.被拘押了.通常不是次數太多需要轉勒戒/戒治甚至徒刑.要不就是有牽涉到販賣方面.妳愛妳的男朋友嗎?愛的話就鼓勵他脫離毒品.那是一條不歸路.2010-12-2722:24:46補充:你要有心理準備......
Xanthe avatarXanthe2010-12-27
是不是再犯很重要,我親戚是法官處理很多這樣的案件他的看法是"有無再犯"這才是重點要看你男友的過去的紀錄來論定一般會裁定令入戒治處強制戒治,其期間為六個月以上,至無繼續強制戒治之必要為止。但最長不得逾一年。依前項規定為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五年後再犯罪者,適用本條前二項之規定。受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處分之人!但會依刑事罪別來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