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法律高手幫忙解惑???祖父過世留下一房地產.順位繼承為5位所有權人!其中一名入住.均取得另外4位所有權人口頭且無條件同意!且有證人在場但入住2年後.其中一名所有權人.突然對入住者提出2年房租未繳的不當得利.及侵占房屋的控訴!!並要求20萬的民事賠償!!PS並無租約!目前證人願意出庭作證指証告訴人2年前無條件同意"並要求"被告入住!!請問是否會成立不當得利或侵占?假如不成立.又因在民事庭訴訟並非刑事.是否可針對侵占提起誣告?或任何反��
不當得利或侵占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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