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想請教一下
由於本人在去年12月份的時候被告詐欺人頭戶
經過一連串的司法程序 最近不起訴書終於寄來了但是問題是
當初是被騙2個銀行帳號 被騙人數有5個人
第一張不起訴書是a銀行的告訴人有2個人 這沒問題
但是第二張不起訴書是b銀行的告訴人只有1個人 這帳戶告訴人應該是3個人呀
請問這樣算是告一段落了嗎? 我可以去銀行解除警示帳戶了嗎? 搞不太清楚...
還是還要再等另外2個人的部分呢? 請各位大大幫忙解惑一下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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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本人在去年12月份的時候被告詐欺人頭戶
經過一連串的司法程序 最近不起訴書終於寄來了但是問題是
當初是被騙2個銀行帳號 被騙人數有5個人
第一張不起訴書是a銀行的告訴人有2個人 這沒問題
但是第二張不起訴書是b銀行的告訴人只有1個人 這帳戶告訴人應該是3個人呀
請問這樣算是告一段落了嗎? 我可以去銀行解除警示帳戶了嗎? 搞不太清楚...
還是還要再等另外2個人的部分呢? 請各位大大幫忙解惑一下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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