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買中古車,買賣訂購合約,分期公司的合約,也繳了6000左右的錢,雙證件也給車行說要送去監理站等待過戶,隔天打電話過來說我有一筆酒駕7萬所以無法過戶。
當初被抓只知道收到7千的無照,怎麼會多一筆7萬
當初被抓是毒品案,也未成告知有這筆罰款
去警察局問是說驗尿陽性才有這筆
但上禮拜有家人過戶給我車,上禮拜這筆是沒有的,這樣突然出現合理嗎?
車行因為這樣就叫我把車還他
但是6000的錢是他們的
感覺被騙..
怎沒事先查就買賣
才騎2天就要還他6000也是賣方的這樣合理嗎?
當初被抓只知道收到7千的無照,怎麼會多一筆7萬
當初被抓是毒品案,也未成告知有這筆罰款
去警察局問是說驗尿陽性才有這筆
但上禮拜有家人過戶給我車,上禮拜這筆是沒有的,這樣突然出現合理嗎?
車行因為這樣就叫我把車還他
但是6000的錢是他們的
感覺被騙..
怎沒事先查就買賣
才騎2天就要還他6000也是賣方的這樣合理嗎?
All Comments
( 證實)換個人是否也不能完成車籍異動交易.
如果原車籍正常.肯定沒道理沒收頭期款項罷!
假設機車買賣還是不能解決新舊車主名義!!
就申訴由地方調解委員會.協調處理.
僅供參考. 愚 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