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於某日下班途中被闖紅燈機車撞到,本人與肇事者及肇事者所載之人皆有擦傷,現有幾個疑問想請各位先進解惑。1.已申請初步判定分析表,對方違反交通處罰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一項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本人部份未發現肇事原因,肇事者已申請調解,但所提出的條件為醫藥費用雙方各自支付,機車修理的費用對方只願意賠償一半,如果我不接受對方所提之條件,以致調解不成立,對方及乘客是否可對我提出傷害告訴呢�
交通事故對方無誠解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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