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維修估價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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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好,

兩年前我引起了一件交通事故,當時被我擦撞的車有兩台,

一台在現場未表明車體需要維修,在交換了聯絡方式後即離去,

距今天約二年,我們中途從未聯絡;

另一台在雙方找到了彼此滿意的車廠維修報價後,立即完成賠償。

日前收到第一台的保險公司申請的調解通知書,求償維修費,

此車在沒有討論的前提下即到車廠完成維修,請問這是於法可行的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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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wina avatarEdwina2021-08-02
本來就沒有需要妳同意
Tracy avatarTracy2021-08-07
你不同意賠償項目金額,就是等著被告上法院讓法官裁
判而已。
Sandy avatarSandy2021-08-08
“在現場未表明車體需要維修” 那有表明車體不需要維修嗎
Lily avatarLily2021-08-11
...為什麼要討論?
Delia avatarDelia2021-08-12
車板常有的事情啊,人家有保車體險,幹嘛跟肇事者盧小小?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1-08-16
肇事者最常講的 "大家都有錯" "我有認識的技術好外廠"
"這不用換掉啊,烤個漆壓一壓就好"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1-08-20
"你是不是帳單灌水?"
Susan avatarSusan2021-08-22
反正他有保險公司幫他談啊 後續談好談壞也都是保險的事
車子趕快修修拿去開最重要
Yedda avatarYedda2021-08-25
而且,挺好笑的,你是加害者耶....竟然還坐等被害者來求償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1-08-30
人家看到肇事者態度擺這麼高,直接出險,保險自己去拿初判
Donna avatarDonna2021-08-31
你要感謝那家保險公司願意先調解,而不是直接對你提起
民事訴訟
Jessica avatarJessica2021-09-04
金額應該是不大依法強制調解的..
Dorothy avatarDorothy2021-09-08
於法合理可行
Adele avatarAdele2021-09-12
可行啊,不然人家車體險保心酸的喔
Tracy avatarTracy2021-09-15
不過現在因交通事故之事實所請求事件不問金額都是用簡
George avatarGeorge2021-09-17
易訴訟程序 除非案情繁雜或金額超過五百萬 才能由當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21-09-22
事人聲請法院裁定改用通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