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經協調後可否再申請求償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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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上次被撞傷未經送医院,經恊調簽字後翌日覺右肩很痛經台大檢查後肩肌膜破損《1》立刻住院治療及復健等工作,其支付貴用可否向肇事者再求償。《2》可否向保險公司請求機車强制責任險理賠。《3》二者請來期限如何限制?請先進不吝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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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erie avatarValerie2012-12-03
台中市車禍受難者關懷協會就您的發問予以回覆如下,請參考:妻上次被撞傷未經送医院,經恊調簽字後翌日覺右肩很痛經台大檢查後肩肌膜破損《1》立刻住院治療及復健等工作,其支付貴用可否向肇事者再求償。《2》可否向保險公司請求機車强制責任險理賠。醫療費用,可以申請強制險(不分肇責.上限20萬),給付範圍包括: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負額、掛號費、病房費差額1500元/日,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
Freda avatarFreda2012-12-04
和解後受害人就不能繼續申請強制險?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2-12-07
1先確認簽了甚麼東西員警的訪談記錄還是和解書2如果還沒簽寫和解書表示還沒和解那就可以申請對方的強制險找對方求償,對方願意負責是可以的對方耍賴你就得勞心勞力=====保險區簽名檔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