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被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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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孫女騎機車上學途中,被後面一輛機車由後面碰撞(我孫女沒有跌倒,機車也沒有發任何碰撞痕跡),當時我孫女停車發現對方(也是學生)機車倒在右後方約1~2公尺處,對方輕微擦傷,表示無礙,由於該時段車輛多,於是雙方同意移車至路旁,對方要我孫女賠他破損的後視鏡就好,我孫女也同意了,但對方母親到現場卻說是我孫女害對方跌倒,不久交通警察就來了,發現對方有犁田的刮地痕5.3公尺,但對方母親執意帶著她女兒去驗傷,第3天警察就說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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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rge avatarGeorge2015-01-12
1.對方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未保持安全距離.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你孫女若是在正常車道行駛.未有任何違規行為.尚未發現肇責.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2.強制險不分肇責.對方可申請強制險理賠.若車禍分析研判表有顯示你們有違規行為.就有肇責.可用第3人責任險理賠對方.但第3人責任險是依據肇責歸屬賠償.你們可請當地民議代表如議員.村里長.鄉民
Kyle avatarKyle2015-01-13
如果有監視器的話,您可以不必賠償對方任何費用,而且以您上述所說的<如果屬實的話>,您並沒有過失傷害這條罪名,因為是對方撞您女兒的,並不是您女兒去撞對方的。如果對方是故意撞您,趁機跟您要一筆賠償費的話,您還可以告對方,<誣告罪>但一定要有證據。希望以上的答案可以幫助到您,雖然我還是一位國中生但我一直在讀法律,所以這個答案應該可以讓您女兒脫罪...
Tracy avatarTracy2015-01-12
地檢署依據現場跡證圖+筆錄+醫生證明決定是否起訴,而法官也是依據裁判,事已至此不必多說,找人寫訴狀吧,最好不要有規避、須符合筆錄所述,而這撰寫人也須是箇中高人,簡要點出我對他錯,引經據典,落落長這些人等根本無暇欣賞,能保個不敗已屬不易,先不要考慮勝訴。對方醫藥費該是由強制險支付,合理要求維修車費用,但還是要看警方車禍原因初判表概略肇事責任比例,別一個勁息事寧人,讓不在現場的人以為是你孫女的錯(沒錯為何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5-01-13
正常來說就算雙方同意將車移置路旁還是應該先拍照的,不過既然沒拍就只能找其他方法佐證了,請調路口監視器或是附近店家監視器或是上網尋求當日該時段附近有沒有人剛好有行車紀錄器有錄到。如果敗訴,看對方怎麼要求,正常來說車禍應該是要求損害賠償,但損害賠償是以回復原狀為準,所以敗訴大概是修車費加上車禍的醫藥費還有精神慰撫金還有訴訟的訴訟費用(訴之聲明一定會寫訴訟費用由對方負擔,通常是敗訴者負擔)。如果勝訴,車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