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罰單時效~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本人有一張民國90年12.28的機車強制責任險罰單該車輛多年前早已交由機車行處理報廢因最近收到機車報廢切結書去查了一下才發現車牌還在我名下還有一張機車強制責任險罰單10000萬元違規日期:90.12.28舉發日期:91.01.02裁決日期:94.12.08移送執行:97.11.19結果目前我還沒收過行政執行通知書間理站的資料也還在想請問各位的是這張罰單還需要繳嗎?在這張罰單存在的原則下我該如何處理該張罰單以及報廢該車牌?

All Comments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3-09-20
★高大瑋回答★一.行政罰法~是95年2月5日才開始實施.在此之前沒有行政罰法~違規日期:90.12.28~不適用此法.98年二月份以前監理單位擁有5年裁決期,另外再加上5年的追繳期限.98年二月份以後新修正監理單位擁有5年裁決期(改為三年).另外再加上5年的追繳期限.二.依據行政執行法第七條第一項之規定:行政執行,自處分、裁定確定之日或其他依法令負有義務經通知限期履行之文書所定期間屆滿之日起.五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再執行。其於五年期間屆滿前已��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3-09-18
很抱歉你還是要繳納!因為移送執行所以會多延長十年時效!最慢到107年這張紅單才會過期至於你所謂報廢我看也只是車體回收並沒有到監理所(站)進行報廢很多人都被車行傻傻的騙了奉勸各位車體報廢絕對絕對要到監理所(站)辦理異動至於賣給車行就絕對絕對要簽約,並一字一句的看完合約內容!...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3-09-17
該車輛多年前早已交由機車行處理報廢但白紙黑字才有用!!所謂的機車行有無拿到委託書或你們雙方契約?也就是說機車行一旦否認!!口說無憑!!既是講法律就是白紙黑字才算數!!再者機車行無辦理報廢!!怎能說你的車牌廢了呢?收據呢?所以罰單是有用外!!你必須繳納後報請廢牌程序!!這樣一來才算合法!!2013-09-1909:57:39補充:既沒報廢!!當然要繳!!監理所要的是那張牌!!不是口說無憑!!版主你那張牌萬一被人利用了!!搶劫....等刑事案件!!你都要到場說明!!如同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