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車速50-70公里的機車(依他的方向的話)右轉(對我來說,那屬高速轉彎),逼一輛車速約30公里的機車緊急煞車讓轉彎車輛先行。在那之前已經看到黃燈,確定可以以30公里的車速通過黃燈。結果,緊急煞車讓轉彎車輛先行後,變成以20-30公里的龜速闖紅燈。事情是確定有兩輛違規。但是於「道理」上,龜速闖紅燈的傢伙,實際上,被delay多少時間和被迫付出多少代價?還要付出多少才能平了delay的時間、傷害和代價?由誰付出?
交通規則和人生的重要性再確認他人的想法是?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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