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壽保險賠償金分配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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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和某乙結婚當時,某甲給自己買了人壽保險,以乙為受益人。

某甲交付保險金五年之後,轉由某乙支付保險金,如斯兩年離婚。

某甲與某丙結婚,受益人改為某丙,保險金改由某丙支付。如斯七

年,某甲身故。

某乙主張當年自己也有繳保險金,所以保險賠償金總額,自己交付

保險金占總交付保險金的部分,自己有權取得。

這個主張有法律基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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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e avatarOlive2019-05-25
又不是投資..
Lydia avatarLydia2019-05-29
保險法係損害填補原則,試問乙於本案受到什麼損害?
Susan avatarSusan2019-06-01
要保人,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