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代位繼承的分配問題 - 法律Isabella · 2016-03-0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用舉例的方式問 甲有三個小孩a b c,a有兩個小孩 在甲沒有配偶的情況,繼承甲遺產的都是身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的a b c,而分配方式是三人均分 但如果a在甲死亡之前就死亡,就會發生代位繼承的問題,a的繼承權由他兩個小孩來代位 能夠繼承甲遺產的人就會變成b c 以及a的兩個小孩 我想問的是:在此情形時,遺產的分配是四人平均,還是依然是分配三分之ㄧ,a的小孩再兩人平分a原可繼承的部分? -- 法律All CommentsEdward Lewis2016-03-12還是分三份,a的小孩就其中一份再各自對分。Aaliyah2016-03-12謝謝Ingrid2016-03-16「代位」,就是代替。Emily2016-03-18固有權vs代位權說的爭議 學說看你喜歡 實務印象是採代位權說(a的小孩均分a的部分)Rae2016-03-23實務跟學術通說都是採固有權說吧Kelly2016-03-26爭議在於如果abc均死亡的情況下 由孫輩繼承時是代位繼承或是本位繼承Liam2016-03-30這塊的話學術有力說就是代位繼承了..Vanessa2016-04-02好的,謝謝Quintina2016-04-04見民法第1140條規定。Agatha2016-04-08依民法第1140條,a在甲繼承開始前死亡,由a之直系血親Zora2016-04-10卑親屬繼承a之應繼分(即1/3,民法第1141條參照)。Franklin2016-04-12然後再由a的兩個小孩平均繼承a的應繼分(民法第1141條參照)。Madame2016-04-13語意有點不清,但就不再重打了。Franklin2016-04-17維護房份公平Related Posts車禍,車主打來恐嚇使用自動販賣機收到偽幣國外登記結婚 台灣再次登記新竹_免費法律諮詢_每週五_生活美學館店租被侵佔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