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的行為有無刑責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用手機或是針孔攝影機跟相機偷拍裙底風光是構成何罪?罪刑是多久?如果單純拍照攝影 就剛好旁邊有底褲入鏡(無心的)是否構成犯罪?如果不用器材只有頭低下去看 是否構成犯罪?如果只是抬個頭或是轉個頭就看到 是否構成犯罪?如果女生就穿很露 不看到都很難 是否構成犯罪?以上所有行為 不就是看到女生的內褲 也沒有伸出鹹豬手為何有些是犯罪 有些不是呢?如果只是讓那些恐龍法官去自由心證這不是太不公平了嗎?如果女生要

All Comments

Connor avatarConnor2011-09-01
這似乎與猥褻罪相關性不高與妨害風化似乎也沒有關連用手機或是針孔攝影機跟相機偷拍裙底風光是構成何罪?這觸犯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無故以工具或設備窺視身體隱私部位罪刑是多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如果單純拍照攝影 就剛好旁邊有底褲入鏡(無心的)是否構成犯罪?不構成犯罪非故意行為不罰如果不用器材只有頭低下去看 是否構成犯罪?不構成「刑法」上的犯罪偷窺目前實務上以「社會秩序維護法」做處罰��
Hedy avatarHedy2011-09-01
版主您好~~刑法上所謂妨害風化~~刑法235條的「猥褻」定義,大法官曾在釋字407號中解釋、規範。即足以引發一般人性慾,同時覺得羞恥、引起性的道德侵害、足以妨害社會風化,四者具足,即構成「猥褻」罪。不過,407號解解有個「但書」。大法官強調,「風化」的觀念常因社會發展而有不同,主管機關應在言論出版之自由基礎下,兼顧善良風俗等目標隨時檢討改進大法官在407號解釋後,又再617號解釋予以補充刑法第235條第1項規定所謂散布、播送、�
Irma avatarIrma2011-09-03
刑法12條: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版主提這麼多的"如果",但刑法其實只管行為人的行為是故意還是過失?另外,不管是迷你裙、C字褲還是沒穿內褲,答案都是一樣的。2011-09-0114:44:24補充:版主的舉例很好玩~~~版主的開車騎車經過偏過頭去拼命的想"看"出個所以然雖然這個轉過看的動作是"故意"但這個動作~~~是看什麼?看檳榔?看西施?還是看底褲?手上又拿個攝影機從馬路經過,
Agnes avatarAgnes2011-08-30
.........如果只是讓那些恐龍法官去自由心證這不是太不公平了嗎?A:是對你『個人定義』的公平而言不公平?所謂的公平不在法官的自由心證,但也不在個人主觀的認定,人有自我利益偏好,其理性是完全沒有絕對的一致標準的,沒有標準就沒有公正,法官的自由心證也僅是在『法律』之後的證據判斷而且所持也要合理(客觀)。法律規定明文為罪者,不是自由心證,就是依法為罪。依法才是公平正義。2011-08-3016:53:19補充:如果外觀看來(檳榔西施認為��
Iris avatarIris2011-08-30
先請管好自己的眼睛.2011-08-3113:48:47補充:僅第一眼喵到,看到,皆無罪.看到後,還直叮著「某些部位」不放,問題就大了.男人要管住眼睛的確有點難度,不過,該管的,還是要管....Showmore
Enid avatarEnid2011-09-02
故意的行為會被判猥褻罪.不巧看到後不要一直去看或用有色的眼光去看沒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