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過失傷害案件,經調解後達成合解金額1萬6千元對方只有診所2次醫療的診斷證明書+2次中醫就醫的診斷證明書,共2張證明為憑因極其輕微的傷(連破皮也沒有),估計實際支出費用應該只有健保掛號費,無其它實質的醫療單據;事故地點和2間診所都在居住處所步行距離範圍內,亦無什麼交通費用支出;又為70多歲老人,沒有工作損失的問題所以1萬六千元可以說是精神慰撫金以上述例子,目前保險公司只願出險6千元,其它需自負也就是說保險出6千
任意第三人責任保險-精神慰撫金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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