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期間被要求進公司,不進則離職論? - 法律
By Margaret
at 2013-08-27T00:00
at 2013-08-27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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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連續休假,為了安全起見…
我將由我保管的支票帶離公司﹗﹙公司鐵櫃易敲開﹢支票沒指定收款人﹚
在休假期間我人在外縣市﹙有車票為證明﹚,並且有告知老闆了﹗
但老闆仍堅持要我把東西帶到公司,不能拿來就請我離職﹖
Q:請問這樣合理嗎﹖
因為我以前曾經也是連休,在不同公司﹗
放了現金六萬塊在鐵櫃﹙跟目前公司用的是同一款﹚…
結果回來遭竊,當時老闆原先是說公司財務都要放公司不能帶走﹗
後來遭竊後,責任都推給我,所以最後由我個人吸收賠償…
而我也因不滿而離職,只是當時很年輕,所以就乖乖被欺負-.-
因為有以前慘痛的金錢教訓經驗,能不把錢放在公司我就不放公司﹗
而公司也知道我會把公司的錢帶離﹗公司也沒有阻止。
Q:如今這樣我是否可主張我個人權利﹖
Q:老闆若解雇我�
我將由我保管的支票帶離公司﹗﹙公司鐵櫃易敲開﹢支票沒指定收款人﹚
在休假期間我人在外縣市﹙有車票為證明﹚,並且有告知老闆了﹗
但老闆仍堅持要我把東西帶到公司,不能拿來就請我離職﹖
Q:請問這樣合理嗎﹖
因為我以前曾經也是連休,在不同公司﹗
放了現金六萬塊在鐵櫃﹙跟目前公司用的是同一款﹚…
結果回來遭竊,當時老闆原先是說公司財務都要放公司不能帶走﹗
後來遭竊後,責任都推給我,所以最後由我個人吸收賠償…
而我也因不滿而離職,只是當時很年輕,所以就乖乖被欺負-.-
因為有以前慘痛的金錢教訓經驗,能不把錢放在公司我就不放公司﹗
而公司也知道我會把公司的錢帶離﹗公司也沒有阻止。
Q:如今這樣我是否可主張我個人權利﹖
Q:老闆若解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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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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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en
at 2013-08-28T07:24
at 2013-08-28T07:24
「我將由我保管的支票帶離公司」
「但老闆仍堅持要我把東西帶到公司,不能拿來就請我離職」
僱主只要找來警員做證,打開公司保管箱或指定存放財物之鐵櫃,證明公司存放之支票或財物不見,警員就可以製作筆錄,直接將你依侵佔公司財務罪嫌移送法辦。雇主請你自動離職,算是從輕發落,你還在不服氣什麼
公司所有財與物都屬僱主私有財產,未經僱主同意,不得使用、持有、移轉,否則都屬侵權違法行為
你很負責是一回事,但必須以僱主的指示為準據,不能越俎代庖,超越你是被授權的權限,更不能違抗雇主指示,私自以自己「想當然耳」的見解行事
基於幕僚有建議之義務,你可以提出你的見解、可行之方案,由雇主自行斟琢。設施〈備〉是僱主財產,安全是僱主自己的責任,勞僱共同維護安全
員工被授權使用,只能按授權範圍執行工作,按程序完成保全。應注意、能注意、也已盡到防範之必要措施,責任就不歸屬勞工。所以,前公司發生竊盜之情事,既然已報警處理,就應全部交由司法機關去釐清責任,追究法律責任。是你自己不知道自己的權利與義務,應循法律途徑,由法院審酌勞僱分別應承擔責任及分擔賠償額度,根本不應私下同意前僱主��
By Susan
at 2013-08-27T23:02
at 2013-08-27T23:02
你保管公司支票甚至大小章都帶走的話廠商跟公司請款怎麼辦?
另外你跟前公司的部份你是保管人有保管的義務不見了公司找你求償是於法有據的
事實上妳根本沒搞清楚更沒學到教訓
2013-08-2719:02:25補充:
你不能因為怕不見所以乾脆東西全部帶走
你要做到的事情是如何在不影響公司運作的情況下確實盡到保管義務這是你的工作至於怎麼達成你休假的時候怎麼把這些東西跟老闆銜接就是你要去努力的目標你要去做到
而不是輪到休假就休假東西全部帶走都沒有去想這些部分在你休假的時候都還要正常運作這不是一個負責任的態度
老闆要你離職是正確的決定
By Hamiltion
at 2013-08-31T10:28
at 2013-08-31T10:28
你要請你的上司幫你作證你都有存放妥當
如果被偷你也要證明是被破壞的讓你的上司知道
不然就是找一位職務代理人,請代理人保管你的重要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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