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住的大樓信箱遭某位認識的親友濫用及盜用經常收到一些跟自己沒有關係的郵件雙方皆已在8月初以口頭及在msn上請他不要再寄過來並請他去郵局申請信箱但該親友耍無賴仍舊一直將信寄過來濫用---------->不只一種信件寄來~想寄就寄帳單~繳費單等~不勝其擾盜用---------->雙方已講好沒有任何瓜葛,對方也允許不再使用,但對方仍透過第3者得知住所地址而寄過來,而未告知我我在九月仍然收到他寄的郵件~1.我可以保留這些郵件做為實體證據證明他不
住所信箱(非電子信箱)遭濫用及盜用~如何循法律途徑解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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