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職務法庭?司法官違法遭撤退休金泡湯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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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兩案件,
檢察官借機車不還遭檢舉,
其並關切案件致電同事「這是以刑逼民」、「我們都是同行」。

另一高院法官自當律師幫人辯護,
都確認違法,
兩人送職務法庭都遭【撤職。】


至於板上兩名人員,redwing , luke
所犯刑責,確為直接故意 (有證據)
將建請依刑法犯後態度重判,
並送相關法規懲處。

為何要有職務法庭? 去思考正義與清廉問題,
即知答案。

10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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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賄撤職 司法官千萬退休金泡湯

字體列印轉寄|plurkshare
2014-12-16
〔記者項程鎮、楊國文/台北報導〕司法院職務法庭昨天對兩名司法官開鍘,高等法院優
遇法官陳xx (姓名因個人資料保護法隱藏),

93年間以妻子名義與人合夥開採土石,還幫妻子與合夥人打官司;嘉義地
檢署檢察官詹xx 96年起強向業者借用汽、機車不還,還強索家具及贊助購車款,職務法
庭昨天將陳、詹兩人撤職,各停止任用1年及3年,兩人不但司法官職務慘遭淘汰,千萬元
退休金恐泡湯。

職務法庭認定,陳xx 雖為優遇法官(不必開庭審案),仍具法官身分,已違反法官倫理
規範的禁止從事商業規定,陳還索討高額本票及分紅,違反法官不得執行律師職務的規定
,嚴重影響司法公信,已不適任法官,應予淘汰。

至於詹xx 的部分,詹的妻子要學生墊付家中開銷及夫妻信用卡費用近600萬元,事後不
還學生,被依詐欺罪嫌起訴,詹身為檢察官理應迴避,不得干涉,但詹意圖影響案情,致
電給檢察事務官、承辦檢察官關切案情,還說「這是以刑逼民」、「我們都是同行」等語
。此外,詹xx96年起以到台北唸研究所為由,向張姓業者借用重型機車及德國福斯9人
座廂型車,一直到100年廉政署展開相關案件調查才歸還,詹所涉刑責部分,正由法院審
理中。

※ 編輯: misawa6688 (111.185.15.248), 12/16/2014 12:14:00
depravity: 沙發 12/16 12:24
misawa6688: 【柯市長】: 有沒有注意, 91 , 93年的案件 12/16 12:32
misawa6688: 【柯市長】: 到現在職務法庭確認。 12/16 12:33
ks031239: 板凳 12/16 12:33
misawa6688: 【柯市長】: 不是考取司法官就可隨隨便便,此案要深自 12/16 12:34
misawa6688: 【柯市長】: 警惕! 希望對一些沒正義熱忱的人有幫助 12/16 12:34
ks031239: 連續2篇有點不方便 12/16 12:44
lukehong: 內容完全沒邏輯 零分 12/16 12:59
sindyevil: 地板 雖然ID不完全但是知道是誰耶 12/16 13:00
misawa6688: 【柯市長】: luke 又開始不收斂了? 12/16 13:01
misawa6688: 【柯市長】: 不論你是誠心或虛假的道歉,或不想道歉 12/16 13:02
misawa6688: 【柯市長】: 你的行為都已經發生過。 請有自知之明。 12/16 13:02
lukehong: 是要收斂什麼 先學會寫好法學論述再來吧 12/16 13:02
misawa6688: 【柯市長】: 是要請柯市長學法學論述? 12/16 13:04
misawa6688: 【柯市長】: 警惕! 12/16 13:04
lukehong: 讀書會文章內容亂寫 法律引用錯誤百出 在法律板被噹也是 12/16 13:04
lukehong: 剛好而已 12/16 13:04
misawa6688: 【柯市長】: 法律非常簡單、生活化只有那些自以為 12/16 13:05
misawa6688: 【柯市長】: 各類論證、學說都搞混的人在困難 12/16 13:06
ks031239: 市長超無辜 12/16 13:06
lukehong: 「憲法增修條文明訂立委罷免」不就你們讀書會說的 頗呵 12/16 13:07
misawa6688: 【柯市長】: 頭腦要清楚。 去研究法益,討論結果非價 12/16 13:08
misawa6688: 【柯市長】: 行為非價。 然後念些司法社會學。 12/16 13:09
lukehong: 內心不夠強壯 書又不好好念 去洗洗睡吧 12/16 13:09
misawa6688: 【柯市長】: 你就知道幫助社會的重要, 這我跟志潔師 12/16 13:10
misawa6688: 【柯市長】: 討論過................... 12/16 13:10

【鄭麗燕法官】: 語言是種優美,應是一種文化累積。
本新聞驗證網路霸凌必定重判。

◎ 本文章著作權為 misawa6688 讀書會團隊所有 ◎
※ 編輯: misawa6688 (111.185.15.248), 12/16/2014 13:11:32
lukehong: 原來柯市長跟老師討論過阿 要存證嗎? 12/16 13:12
misawa6688: 當然歡迎存證, 可以去問志潔師有沒有跟我談過。y 12/16 13:12
lukehong: 嗎 捏造事實你想負什麼責任? 12/16 13:13
misawa6688: 我不是普通人。 12/16 13:13
misawa6688: luke : 我發覺你沒救了,已經放棄你了,自求多福 12/16 13:13
misawa6688: 依法你會被重判! 12/16 13:14
lukehong: 不是普通搞笑的人 是極度 12/16 13:14
ks031239: 重判XDDDDD 12/16 13:15
lukehong: 是眾叛吧他XD 12/16 13:16
misawa6688: luke:請你自行提供你的住所給市刑大,免得資訊室要查 12/16 13:16
misawa6688: 或發函確認. 12/16 13:17
ks031239: 1個人應該沒辦法背叛自己 12/16 13:17
lukehong: 先提供你是外星人的證據再說 12/16 13:17
lukehong: 讀書會有很多人阿 12/16 13:22
depravity: 同意兩篇有點麻煩 我發現這幾乎等於別板的每日閒聊文XD 12/16 13:23
depravity: 拿來LDS用的 XD 12/16 13:23
lukehong: d大晚餐又計畫吃什麼好料的阿 12/16 13:25
funkboy: 無法集中吃飯了@@~ 12/16 13:25
depravity: 不知道 看工作進度可能邊隨便吃也可能好好吃 XD 12/16 13:32
Afei: 我也覺得你不是普通人 以後是要朝搞笑藝人發展嗎? 加油 12/16 13:47

misawa6688 並非公眾人物,請勿誹謗、污辱對其發言
※ 編輯: misawa6688 (140.118.146.247), 12/16/2014 14:58:50
ks031239: 我只知道台大黃先生 12/16 15:02
ks031239: 講話會貼著別人臉噴口水那位 打賭輸了不算話那位 12/16 15:05
lukehong: 都代表柯市長發言了 怎麼不算公眾人物呢? 12/16 15:11
misawa6688: ks031239 請問何謂打賭輸了? 在此警告你已違法請道歉 12/16 15:11
misawa6688: 柯市長: 請看一下該鏈結, 我是最紅google 人物 12/16 15:12
lukehong: 不是賭十萬R大不是律師 R大明明是 阿你不就輸了 12/16 15:13
lukehong: 不用念法律也懂這道理吧 願賭服輸 12/16 15:14
lukehong: 做大事業的人 這麼輸不起 掉漆阿 12/16 15:15
misawa6688: 【柯大哥】: http://ppt.cc/HFE4 這blog有清楚陳訴! 12/16 15:18
swattw: 可以不要開兩篇嗎? 12/16 15:20
misawa6688: 【鄭麗燕法官】: 目前是網路霸凌.. 12/16 15:20
lukehong: 動不動亂告人 不遵版規的說人霸凌 頗呵 12/16 15:22
ks031239: 說黃先生做過的事不知道哪邊違法了?讀書會管理法? 12/16 15:29
Afei: 德昌、黃大目等4家豆乾驗出恐致癌二甲基黃 你是黃大目? 12/16 16:15
ChrisBear: 加油好嗎 12/16 21:23
chumush: 陳述還是陳訴?還是我搞錯了? 12/16 22:00
a9301040: 加油 12/16 22:08
babylina: (熊貓人翻滾) 12/16 22:14
depravity: 今晚吃塞爾維亞料理 我也不會說 = = 12/16 23:15
belmontc: 好久沒看這版了 沒想到還是這人 尬廣跟上/ 12/17 03:10

◎ 12 月新聞 FB罵虎媽卑鄙小人 判賠3萬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38889

【鄭麗燕法官】: 語言是種優美,應是一種文化累積。
本新聞驗證網路霸凌必定重判。


◎ Redwing,luke 蓄意屢勸不聽誹謗他人之 blog (相關判例備查) :

http://ppt.cc/HFE4

台大版 (NTU)版 版主以管理者身分行誹謗之事,為直接故意。
依法已提報校方、系所嚴查,並將再開偵查庭。
Redwing誹謗已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中。


◎ 本文章著作權為 misawa6688 讀書會團隊所有 ◎
※ 編輯: misawa6688 (111.185.15.248), 12/17/2014 09:20:40
hjgx: 原PO熱衷公義,身旁法律人嬉皮笑臉,對比至明。 12/17 11:29
hjgx: 91 93年的案件今天才有結果,可歎! 12/17 11:30
Afei: 有新花樣嗎? 我快看膩了 不要一直po重複的東西拉 12/17 13:19
lukehong: 人家都拿起訴書當判例 樓樓上程度要加強些才跟得上 12/17 13:24
misawa6688: luke等你被起訴,你的就是新判例。 12/17 17:54
lukehong: 原來不用當到最高法院法官就能決定判例 12/17 18:30
lukehong: 先去咕狗什麼叫做判例 別在這裡讓巷仔內的笑 12/17 18:32
volkov: 法律保護玻璃心嗎? 12/17 18:42
ks031239: yo 12/17 19:29
misawa6688: 何謂裁判? 何謂處分? 何謂起訴? 法律人不得不記的判 12/17 20:04
misawa6688: 例就是要拿來起訴你的判例,請好自為之。 12/17 20:04
lukehong: 別亂用判例這個詞 當然 有人不懂法律亂用倒是情有可緣 12/17 20:07
PowerPro: 原來這位大師的連判例是什麼都不懂... 12/17 20:13
misawa6688: 我真感嘆原本我對交大科法印象很好,更肯定【志潔】師 12/17 20:14
misawa6688: 但相信luke為個人行為,無法代表所方。 12/17 20:15
misawa6688: 同一個刑法老師,教出的人目的、結果如何皆為個人造化 12/17 20:16
misawa6688: 我現在罵luke 髒話,然後主張正當防衛應該是合法的 12/17 20:18
misawa6688: 感嘆阿!!!!!!!!!!!!!!!!!!!! 12/17 20:18
misawa6688: 30年台上字 1040 號 12/17 20:24
Afei: 我覺得兩篇要齊頭並進 12/17 20:41
lukehong: 原來正當防衛可以這樣主張 好奇是那位刑法老師教的 12/17 21:06
lukehong: 還有背不出字號就別亂引 引錯很丟臉的 12/17 21:07
swattw: 正當防衛不保障濫用權力挑釁人家的人,你還是先把刑總重新 12/17 21:19
swattw: 上過 12/17 21:19
sindyevil: 正當防衛是這樣用的嗎?讀書會不努力喔。 12/17 21:26
depravity: 我覺得這樣一直分散看不到XX = = 12/17 21:48
ks031239: 還是有機會拉 12/17 21:50
Afei: 他一直開新文章阿 還是請版主幫他置底? 反正內容都一樣 12/17 21:51
lukehong: 好餓喔 12/17 21:52
misawa6688: 很抱歉: 現在不是只有我要告你,是讀書會的人看不下 12/17 21:58
sindyevil: 說到版主處理就傷心了 12/17 21:59
misawa6688: 去。 你的行為態度讓學【法律】的人蒙羞,幾個朋友 12/17 21:59
misawa6688: 說一定要告你。 不含那兩位藍邊的,是律師要告你。 12/17 22:00
misawa6688: 我為被害人,依法對luke執行。 12/17 22:01
sindyevil: 補噓 12/17 22:02
lukehong: 原來被害人可以「執行」XD 12/17 22:02
lukehong: 哪個律師阿 律師證哩 12/17 22:03
sindyevil: 藍邊有時間嗎?現在是年底耶 12/17 22:03
lukehong: 籃邊吧? 12/17 22:04
misawa6688: 藍邊九月就輪調了. 告訴乃論罪,我兩案告luke到底 12/17 22:07
misawa6688: 我們讀書會團隊是和善公益團隊。 12/17 22:08
misawa6688: 對於知法犯法者,一定處理 12/17 22:08
lukehong: 從你亂引法律的程度 這讀書會很不用心阿 12/17 22:09
misawa6688: 亂引用? 讀書會朋友看了都想笑你,等你被起訴 12/17 22:10
misawa6688: 就知道司法的正義> 12/17 22:11
Afei: 法官判了才知道吧 起訴就是正義了? 這也太廉價了 12/17 22:12
sindyevil: 何棄聊(^_-) 12/17 22:12
sindyevil: 起訴的不是法官 12/17 22:13
misawa6688: 請看一下 blog ......... 都有透漏團隊有誰 12/17 22:16
ks031239: ^^ 12/17 22:19
cccwei: ~~ 12/17 22:41
dezuphia: 你一定很寂寞 12/18 00:44


【鄭麗燕法官】: 語言是種優美,應是一種文化累積。
本新聞驗證網路霸凌必定重判。

◎ 本文章著作權為 misawa6688 讀書會團隊所有 ◎
※ 編輯: misawa6688 (111.185.15.248), 12/18/2014 06:56:15
babylina: 不知道寄給別人3X封信算不算網路霸凌 12/18 07:25
misawa6688: 收到信並於版上回應, 表示已知悉自己犯罪事實 12/18 08:04
misawa6688: 卻還繼續誹謗、意圖引眾霸凌, 此即為量刑之依據。 12/18 08:06
misawa6688: 請參考blog台北地檢署實際判例。 12/18 08:06
misawa6688: 黃先生私人信件還被自稱PTT法務者毀損,依法已追訴 12/18 08:08
sindyevil: 地檢不可能會有判例這東西 12/18 09:59
lukehong: 讀書會檢察署判例吧 12/18 11:07
ks031239: 讀書會有自己的規則體系 一般人玩不轉的 12/18 15:03
dezuphia: 頭加雙手雙腳總共算五個人的讀書會嗎? 12/18 16:27
misawa6688: luke redwin13共兩案依法已調查 12/18 16:30
ks031239: 黃先生依讀書會管理辦法調查? 12/18 17:13
sindyevil: 簽到 12/18 21:48
babylina: 又被洗到前頁了耶~~ 12/18 22:52
ks031239: 還有更新文章呀 他當部落格用 12/18 23:15
sindyevil: 想睡 12/19 00:04
k2604810: Hi 12/19 01:55
YellowWolf: 來簽到 01/07 03:36
spirit119: ... 12/14 03:37

All Comments

Thomas avatarThomas2014-12-20
沙發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4-12-23
【柯市長】: 有沒有注意, 91 , 93年的案件
Tracy avatarTracy2014-12-24
【柯市長】: 到現在職務法庭確認。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4-12-28
板凳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4-12-31
【柯市長】: 不是考取司法官就可隨隨便便,此案要深自
【柯市長】: 警惕! 希望對一些沒正義熱忱的人有幫助
Andy avatarAndy2015-01-01
連續2篇有點不方便
Doris avatarDoris2015-01-02
內容完全沒邏輯 零分
Damian avatarDamian2015-01-03
地板 雖然ID不完全但是知道是誰耶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5-01-07
【柯市長】: luke 又開始不收斂了?
Megan avatarMegan2015-01-09
【柯市長】: 不論你是誠心或虛假的道歉,或不想道歉
【柯市長】: 你的行為都已經發生過。 請有自知之明。
Elvira avatarElvira2015-01-13
是要收斂什麼 先學會寫好法學論述再來吧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5-01-15
【柯市長】: 是要請柯市長學法學論述?
【柯市長】: 警惕!
Donna avatarDonna2015-01-19
讀書會文章內容亂寫 法律引用錯誤百出 在法律板被噹也是
剛好而已
Rachel avatarRachel2015-01-21
【柯市長】: 法律非常簡單、生活化只有那些自以為
Kelly avatarKelly2015-01-23
【柯市長】: 各類論證、學說都搞混的人在困難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5-01-26
市長超無辜
David avatarDavid2015-01-27
「憲法增修條文明訂立委罷免」不就你們讀書會說的 頗呵
Xanthe avatarXanthe2015-01-30
【柯市長】: 頭腦要清楚。 去研究法益,討論結果非價
Erin avatarErin2015-02-03
【柯市長】: 行為非價。 然後念些司法社會學。
Lucy avatarLucy2015-02-05
內心不夠強壯 書又不好好念 去洗洗睡吧
Oliver avatarOliver2015-02-07
【柯市長】: 你就知道幫助社會的重要, 這我跟志潔師
【柯市長】: 討論過...................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5-02-08
原來柯市長跟老師討論過阿 要存證嗎?
Ethan avatarEthan2015-02-09
當然歡迎存證, 可以去問志潔師有沒有跟我談過。y
Sarah avatarSarah2015-02-10
嗎 捏造事實你想負什麼責任?
Delia avatarDelia2015-02-10
我不是普通人。
luke : 我發覺你沒救了,已經放棄你了,自求多福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5-02-15
依法你會被重判!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5-02-18
不是普通搞笑的人 是極度
Kelly avatarKelly2015-02-19
重判XDDDDD
Mason avatarMason2015-02-23
是眾叛吧他XD
Hardy avatarHardy2015-02-27
luke:請你自行提供你的住所給市刑大,免得資訊室要查
Olivia avatarOlivia2015-03-02
或發函確認.
Linda avatarLinda2015-03-05
1個人應該沒辦法背叛自己
Isla avatarIsla2015-03-06
先提供你是外星人的證據再說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5-03-09
讀書會有很多人阿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5-03-12
同意兩篇有點麻煩 我發現這幾乎等於別板的每日閒聊文XD
拿來LDS用的 XD
David avatarDavid2015-03-14
d大晚餐又計畫吃什麼好料的阿
Thomas avatarThomas2015-03-17
無法集中吃飯了@@~
Yedda avatarYedda2015-03-18
不知道 看工作進度可能邊隨便吃也可能好好吃 XD
Adele avatarAdele2015-03-20
我也覺得你不是普通人 以後是要朝搞笑藝人發展嗎? 加油
Yedda avatarYedda2015-03-21
我只知道台大黃先生
Jack avatarJack2015-03-21
講話會貼著別人臉噴口水那位 打賭輸了不算話那位
Mia avatarMia2015-03-28
都代表柯市長發言了 怎麼不算公眾人物呢?
Edith avatarEdith2015-03-30
ks031239 請問何謂打賭輸了? 在此警告你已違法請道歉
Elvira avatarElvira2015-04-02
柯市長: 請看一下該鏈結, 我是最紅google 人物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5-04-05
不是賭十萬R大不是律師 R大明明是 阿你不就輸了
Hedy avatarHedy2015-04-05
不用念法律也懂這道理吧 願賭服輸
Megan avatarMegan2015-04-10
做大事業的人 這麼輸不起 掉漆阿
Andy avatarAndy2015-04-10
【柯大哥】: http://ppt.cc/HFE4 這blog有清楚陳訴!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5-04-11
可以不要開兩篇嗎?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5-04-12
【鄭麗燕法官】: 目前是網路霸凌..
Mary avatarMary2015-04-14
動不動亂告人 不遵版規的說人霸凌 頗呵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5-04-19
說黃先生做過的事不知道哪邊違法了?讀書會管理法?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5-04-20
德昌、黃大目等4家豆乾驗出恐致癌二甲基黃 你是黃大目?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5-04-20
加油好嗎
Sandy avatarSandy2015-04-24
陳述還是陳訴?還是我搞錯了?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5-04-26
加油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5-04-29
(熊貓人翻滾)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5-05-02
今晚吃塞爾維亞料理 我也不會說 = =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5-05-04
好久沒看這版了 沒想到還是這人 尬廣跟上/
Gary avatarGary2015-05-07
原PO熱衷公義,身旁法律人嬉皮笑臉,對比至明。
Enid avatarEnid2015-05-12
91 93年的案件今天才有結果,可歎!
Belly avatarBelly2015-05-15
有新花樣嗎? 我快看膩了 不要一直po重複的東西拉
Tracy avatarTracy2015-05-18
人家都拿起訴書當判例 樓樓上程度要加強些才跟得上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5-05-20
luke等你被起訴,你的就是新判例。
Joseph avatarJoseph2015-05-24
原來不用當到最高法院法官就能決定判例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5-05-26
先去咕狗什麼叫做判例 別在這裡讓巷仔內的笑
Oscar avatarOscar2015-05-27
法律保護玻璃心嗎?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5-05-28
yo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5-06-02
何謂裁判? 何謂處分? 何謂起訴? 法律人不得不記的判
例就是要拿來起訴你的判例,請好自為之。
Hedwig avatarHedwig2015-06-06
別亂用判例這個詞 當然 有人不懂法律亂用倒是情有可緣
Jacky avatarJacky2015-06-10
原來這位大師的連判例是什麼都不懂...
Liam avatarLiam2015-06-14
我真感嘆原本我對交大科法印象很好,更肯定【志潔】師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5-06-18
但相信luke為個人行為,無法代表所方。
James avatarJames2015-06-22
同一個刑法老師,教出的人目的、結果如何皆為個人造化
Regina avatarRegina2015-06-24
我現在罵luke 髒話,然後主張正當防衛應該是合法的
感嘆阿!!!!!!!!!!!!!!!!!!!!
Connor avatarConnor2015-06-28
30年台上字 1040 號
James avatarJames2015-07-02
我覺得兩篇要齊頭並進
Carol avatarCarol2015-07-06
原來正當防衛可以這樣主張 好奇是那位刑法老師教的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5-07-07
還有背不出字號就別亂引 引錯很丟臉的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5-07-08
正當防衛不保障濫用權力挑釁人家的人,你還是先把刑總重新
上過
Oliver avatarOliver2015-07-11
正當防衛是這樣用的嗎?讀書會不努力喔。
Delia avatarDelia2015-07-13
我覺得這樣一直分散看不到XX = =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5-07-16
還是有機會拉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5-07-16
他一直開新文章阿 還是請版主幫他置底? 反正內容都一樣
Kyle avatarKyle2015-07-19
好餓喔
Isla avatarIsla2015-07-21
很抱歉: 現在不是只有我要告你,是讀書會的人看不下
Mason avatarMason2015-07-25
說到版主處理就傷心了
Oliver avatarOliver2015-07-25
去。 你的行為態度讓學【法律】的人蒙羞,幾個朋友
Kyle avatarKyle2015-07-28
說一定要告你。 不含那兩位藍邊的,是律師要告你。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5-07-28
我為被害人,依法對luke執行。
Puput avatarPuput2015-07-29
補噓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5-07-31
原來被害人可以「執行」XD
Jacky avatarJacky2015-08-05
哪個律師阿 律師證哩
Andy avatarAndy2015-08-06
藍邊有時間嗎?現在是年底耶
Olive avatarOlive2015-08-07
籃邊吧?
Rachel avatarRachel2015-08-10
藍邊九月就輪調了. 告訴乃論罪,我兩案告luke到底
Zanna avatarZanna2015-08-14
我們讀書會團隊是和善公益團隊。
對於知法犯法者,一定處理
Daniel avatarDaniel2015-08-16
從你亂引法律的程度 這讀書會很不用心阿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5-08-17
亂引用? 讀書會朋友看了都想笑你,等你被起訴
Linda avatarLinda2015-08-20
就知道司法的正義>
David avatarDavid2015-08-22
法官判了才知道吧 起訴就是正義了? 這也太廉價了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5-08-23
何棄聊(^_-)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5-08-26
起訴的不是法官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5-08-26
請看一下 blog ......... 都有透漏團隊有誰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5-08-28
^^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5-08-28
~~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5-09-01
你一定很寂寞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5-09-03
不知道寄給別人3X封信算不算網路霸凌
Hedda avatarHedda2015-09-06
收到信並於版上回應, 表示已知悉自己犯罪事實
Joe avatarJoe2015-09-08
卻還繼續誹謗、意圖引眾霸凌, 此即為量刑之依據。
請參考blog台北地檢署實際判例。
Ursula avatarUrsula2015-09-12
黃先生私人信件還被自稱PTT法務者毀損,依法已追訴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5-09-17
地檢不可能會有判例這東西
Rae avatarRae2015-09-19
讀書會檢察署判例吧
Gary avatarGary2015-09-23
讀書會有自己的規則體系 一般人玩不轉的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5-09-28
頭加雙手雙腳總共算五個人的讀書會嗎?
Hedwig avatarHedwig2015-10-03
luke redwin13共兩案依法已調查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5-10-07
黃先生依讀書會管理辦法調查?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5-10-10
簽到
Agatha avatarAgatha2015-10-14
又被洗到前頁了耶~~
Connor avatarConnor2015-10-16
還有更新文章呀 他當部落格用
Ethan avatarEthan2015-10-21
想睡
Wallis avatarWallis2015-10-23
Hi
Wallis avatarWallis2015-10-27
來簽到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5-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