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毀損罪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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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侵占了一支手機網路上有人提供刷基說就不會被查到~刷了後~手機因刷機無法拍照~我也被查獲!!開庭時~我當庭認罪侵占罪~對方要我賠償手機維修費用~一萬三千多((因為刷機無保固更換機板費用))離開法庭~對方一開始說只要我北手機用回正常可以使用且有保固狀態就好~我去詢問了多家業者~處理方式都不同~價格也是很亂500-10000初都有~但是當我跟對方再一次談時~他卻要我賠一支新的手機也不要修了~說新的給他~舊得給我處裡~請問這樣合理嗎?????我連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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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n avatarMegan2014-03-10
事涉如下:刑法第337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刑事方面是500元以下罰金。(另外幫你刷手機的人,不會成立(相續)幫助犯,因為你已經侵占完成了)此外,民事部分則是損害賠償問題2014-03-1021:52:56補充:所謂500元以下罰金是只銀元,換算成新台幣為500*30=15000依據之法律為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2014-03-1022:07:09補充: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1-1條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七日刑法修
Zanna avatarZanna2014-03-13
請問這樣合理嗎?????不合理,有骨氣,寧可被關,也不要跟他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