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目前進入國X保全公司.有告知之前有兩個前科~95年擔任特種行業被判刑6個月易科罰金以付清!又再97年因為郵局帳戶問題詐欺罪4個月沒錢繳去服刑!但是在進入保全公司後兩週收到不符合任用資格@@我的良民證是請5年內的...有申請出來也是空白的....想請問各位保全業法的前輩或著高手能幫我解答我的條件是否真的不符合保全業法修正放寬後的任用保全資格還是要跟審核的員警據與力爭!真的很想穩定找一個工作過年請各位幫忙感激了~~...Showmore
保全業法修正後~這些前科是否任用保全資格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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