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人死亡子女之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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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講不太清楚~敬請見諒

事情是這樣的....



我媽那邊的兄弟向銀行借一筆錢(而且兄弟互相作保人)~但我媽沒參予

然後搞到最後.....動歪腦筋動到我外公身上(作保人借錢還債)

然後當時我外公已經病的很重了~根本意識不清了(時間點都有去查過)

所以我們懷疑當時....我媽媽那邊的兄弟是自己簽名~外公畫押





也就是上面過程~我媽當時根本就不知道

我們是收到討債公司的通知

才得知我外公(以往生 民國90年死)當時有做保證人

然後我家這邊跟我媽親戚那邊根本沒有金錢往來

無緣無故多了這筆債...真的覺得很不公平!!!!

我想知道我媽未來可以走哪條路?替自己申訴

PS.而且我媽結婚的時候~好像就有類似簽放棄繼承的條約~
但那個好像不是"拋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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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azel avatarHazel2009-10-06
拋棄繼承的效力只限於本人 你先去看看令堂簽的是哪一種
Susan avatarSusan2009-10-10
你可以參考民法繼承編施行法1條之1~之3 應該有你需要的
Kristin avatarKristin2009-10-12
放棄繼承的條約是無效的喔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09-10-14
放棄繼承首先要有繼承人資格
你媽結婚時還不是繼承人吧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09-10-17
你媽什麼時候結婚的?在你外公死了三個月內的才有效....
你母親該不會簽的是婚前協議書吧?
Belly avatarBelly2009-10-19
而且條約是無效的,必須要在具有繼承人資格的時候向法院
提出,如果在人死之前的所有條約條款,或者向法院提出,
Eden avatarEden2009-10-23
都是無效,也會被法院給駁回的。你後面捕的我有在下面回
Emily avatarEmily2009-10-27
我只能說你母親要證明在繼承的時候不知道有這債務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