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延平公園週邊數十年來一直提供社區居民停車之便利性,我都遵守交通法規位停放車輛,99/05/01交通處工程即將延平公園(金門二街)新劃路段紅線與網狀線99/05/06拖吊.因孩子就醫需用車才發現已被吊走,從未接獲公告僅以新劃路段已超過5日之因裁決需罰款,深感錯愕!請您於7/10前回覆.謝謝您!
Update:
已申訴,但以6天為由退回
Update 2:
沒有照片等証據該如何行政訴訟呢?他們把車移走劃線然後移回開單拍照拖吊!真的壞!!!!
Update 3:
真的連通知都沒給!里長說沒辦法調監視器畫面因為太久了.就算有也沒用....真的好無力喔!
Update:
已申訴,但以6天為由退回
Update 2:
沒有照片等証據該如何行政訴訟呢?他們把車移走劃線然後移回開單拍照拖吊!真的壞!!!!
Update 3:
真的連通知都沒給!里長說沒辦法調監視器畫面因為太久了.就算有也沒用....真的好無力喔!
All Comments
其實之前發生過很多案例了,新聞多次報導。
交工處實施更改標線時,改完會在車窗上卡一張,銀色的卡片,上有填寫車號.日期.地點.相目,施作後會先拍照,施作位置旁之車輛也會拍照;警方會依據銀色卡片.公告.....等,不得逕行舉發您的車輛。
可以申述,但保管費、拖吊費還是要自付《紅單或許可銷》
已申訴,但以6天為由退回 ?
沒關係,可直接向上級單位訴願(如:警察局.交通局(部).內政部.警政署.市公所.桃園縣政府),無效可進行行政訴訟(告他)。
2010-07-07 14:42:22 補充:
您的車應是被堆高機抬吧!
當時監視器畫面就是證據。
連通知都沒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