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身份是被告
開完偵查庭 現在已經被起訴
因為覺得在偵查庭過程中
檢察官態度敷衍、指鹿為馬、黑白亂講
而且沒有給被告充足機會發言
簡單來說那次偵查庭就是進去聽他的推測理論
他講完就叫被告簽名走人
之後想要申請這次偵查庭的錄音檔及筆錄
已經爬過很多文章還是一頭霧水
打電話去地檢署問 也被推來推去
電話轉來轉去沒人接...
請問
1.被告確定可申請偵查庭筆錄 這是對的嗎?
若本題答案肯定 我們再打電話去地檢署問
2.拿到偵查庭錄音檔及筆錄後
可否於網路上公開?
當天偵查庭只有被告一人與檢察官 原告未出席
覺得這位檢察官工作的態度實在很糟糕
很想讓他知道 人民不是笨蛋
這樣作威作福 總有一天會踢到鐵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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