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天換日 舊書換新書有刑責嗎?? - 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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敝人認為應該是不成立詐欺跟竊盜的

所謂詐欺行為係指施用詐術使他人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之行為而言。(主觀部分很明確

有不法所有意圖就不討論了)

而本條所謂之"交付"與民法上的"交付"非屬同一概念,本條所謂之交付係指基於處分之

意思而交付而言。簡言之,被害人的交付,必須會產生財產利益的變動使得當之。

本案行為人使用還舊書的手法企圖使圖書管理員陷於錯誤,誤認為行為人已有還書行為

應屬施用詐術。然而,圖書管理員在交付新書予行為人之時,並無處分財產的意思,管

理員所為之交付僅係基於借貸之意思而交付,並未因此產生財產利益的變動。因此,管

理員並未因行為人施用詐術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故不該當本罪之構成要件。


竊盜罪的部分,因為管理員有交付行為(民法上),行為人並無違背他人意思破壞他人持

有而建立自己持有之行為,很明顯也不成立。

故本案行為人不得成立詐欺罪亦不得成立竊盜罪。

行為人成立的是刑法第335條第一項侵占罪:

因為行為人持有新書係因為管理員的交付,係屬合法持有,而行為人將舊書還給管理員

企圖魚目混珠,意使管理員日後不再向其要求歸還新書,係為將其易持有為所有之意思

加以客觀化於外部的取得行為,該當於本罪之構成要件(主觀部分略)。



因此,行為人僅得成立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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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哭著對我說

童話裡都是騙人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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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George avatarGeorge2011-10-03
是有借了還舊書 還是直接拿舊書去圖書館掉包新書?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1-10-05
B大可能忘了,還有339條2項的「詐欺得利」。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二項之詐欺罪,以得財產上不法之
Mary avatarMary2011-10-05
借了還舊書是侵占 用舊書掉包新書就是竊盜了
Oscar avatarOscar2011-10-06
利益為要件,例如取得債權、"免除債務之類。25非119例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1-10-08
還書不代表免除債務 意思是不一樣的
Mia avatarMia2011-10-10
還書是履行債務行為 免除債務是債權人以意思表示 免除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1-10-13
債務人的履行義務 兩者不能相提並論
Hedda avatarHedda2011-10-14
另外 不論是詐欺取財跟詐欺得利 一樣都必須限於 被害人
Callum avatarCallum2011-10-16
有處分財物或使他人得法律上利益為限 管理員並無使行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1-10-18
為人獲得除借用期間內的管理使用權以外的其他法律上權
限的意思 一樣不會成立詐欺取財
Delia avatarDelia2011-10-20
打錯 詐欺得利
Ina avatarIna2011-10-25
財產處分可以是「容忍或其他不作為」的情形,例如:被欺
Enid avatarEnid2011-10-25
騙後,不行使債權或不知行使債權。(陳志龍老師,人性尊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1-10-27
嚴,382頁)本件以舊書混充新書,並非本於債之本旨為給
Yedda avatarYedda2011-10-30
付,其使用借貸之債權並未因清償而消滅,惟債權人因受詐
騙而不知行使債權,已合於本條項之詐欺得利要件。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1-10-31
所以剛好跟我上面舉的判例情況不同,一個是詐欺式的履行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1-11-05
債務(債務不履行之不完全給付),一個是詐欺式的免除債
Hedy avatarHedy2011-11-07
恩 這個見解我忘了... 應該會成立詐欺得利
Iris avatarIris2011-11-07
務。所以B大指正得是,上面舉的判例於本件的確不適合~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1-11-08
感謝b大 一點P幣聊表心意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1-11-09
侵占罪和詐欺得利罪,詐欺得利應該是不罰後行為。
Emily avatarEmily2011-11-12
是有借了還舊書 還是直 https://noxiv.com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1-11-14
有處分財物或使他人得法 https://daxi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