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3~4點我跟朋友去唱歌~現場大概10幾個人~我只認識一個女生朋友~其他人都是PUB的員工~而我的女生朋友常去她們店喝酒~跟那些人算認識但又不會太熟~其中一個男生看見那位女生朋友與我的動作親密~吃醋找理由打我3拳~眉骨左右各一塊淤血~嘴角破裂~當下我沒還手~隨即帶我女生朋友離開~隔天下午我去驗傷~準備提告~但是錢櫃攝影機竟然當嚇壞掉~沒錄到~我又擔心我女性友人怕難做人不願替我敘述事實~但是簡訊內容的確有提到那個人為什麼打我~這點可以當成證據?而其他人都是動手人的朋友~我怕她們聯合起來說謊~請問這樣的例子要告對方傷害成立機率大嗎?要是成立我要他賠償我精神心理損失賠多少才不過分拜託這場官司我一定要打贏請教教我吧
傷害罪會成立嗎 - 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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