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罪申請社會勞動贈20點 - 傷害罪

Table of Contents

本人因為傷害罪法官簡易判刑四個月換成易科罰金12萬2千元但經濟能力一時要我繳12萬2000元實在負荷太大所以想說是否可申請勞動服務?問題一申請勞動服務會很難申請通過嗎?PS(我沒有專長也沒有薪資所得)(特殊行業)正當問題二依勞動服務時薪換算12萬2千要作滿幾個小時?問題三勞動服務是否有規定要多久期限內完成?PS(不可能叫我都不要工作連續四個月都在勞動服務吧?)問題四因為我工作時間不穩定沒有固定假期每個月大概工作10天~15天忙一點可能要工作20天勞動服務可以請假嗎?可以每個月大概去個15天左右嗎?最壞情況可以去10天嗎?問題五我收到的好像是判決書!是不是要等雙方10天內沒在上訴 是不是會再收到執行判決書?到時再到法院申請勞動服務就可以嗎?

All Comments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3-09-26
1.理論上只要板大之前刑事紀錄並無太多狀況應該會過2.3.這不是算時薪依照刑法41條第二項是以六小時抵一天所以應該是122*6=732(小時)---應執行小時數且要於一年內完成(同法條第五項有明文規定)4.只要板大在期限內完成就可以5.是要等檢察官與版大兩邊有無上訴(因為起訴後板大面對的被告就變成公訴檢察官而非被害人)PS易科罰金與易服社會勞動同意權都在執行科檢察官身上不是法官給易科罰金就一定可以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