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生保健法阻卻強制性交是否適用乘機性交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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餓死抬頭
第 9 條
懷孕婦女經診斷或證明有下列情事之一,得依其自願,施行人工流產:
一、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
二、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者。
三、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
神健康者。
四、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者。
五、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
六、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第五項說強制性交
若是乘機性交的話是否可以適用?
原因為何?
是否有相關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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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02-25
不是六嗎?
Hedy avatarHedy2016-02-29
這個去年立院有提案要修沒通過的樣子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6-03-01
可是我也查不到是因為本來就適用或者因為其他原因才沒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6-03-06
實務上流產根本沒有在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