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法律問題,請問這樣會被告甚麼?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1:跟人家出車禍需要賠償對方五萬多的維修費用,雙方只以口頭約定分三次償還,但我現在還了一次就無力在還,對方說要採法律途徑,這樣我會被告甚麼?2:另外一件車子事情,當時對方有到法院告我侵占詐欺,可是雙方各說各話檢察官就叫我們去和解,後來就到對方里長那簽和解書,30萬分3年還,但現在還了半年也無力償還,這樣會被告甚麼?

All Comments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1-12-06
1:跟人家出車禍需要賠償對方五萬多的維修費用,雙方只以口頭約定分三次償還,但我現在還了一次就無力在還,對方說要採法律途徑,這樣我會被告甚麼?你發生車禍,與對方達成和解,賠償五萬多維修費用,約定分三期償還。但你現在還了一次就無力再還。基本上這屬於民事之債務糾紛,如果對方沒有受傷,或此事件發生已超過六個月的話,那就沒有刑法第284條之過失傷害罪的問題。如果只有債務的問題,對方只能向法院提告你清償債務之告訴,然後申請強制執行,查拍你的財產(動產不動產)或查扣妳的薪資抵償。如果你沒有財產或薪資可供執行的話,那對方可以說是一點辦法都沒有。2:另外一件車子事情,當時對方有到法院告我侵占詐欺,可是雙方各說各話檢察官就叫我們去和解,後來就到對方里長那簽和解書,30萬分3年還,但現在還了半年也
Elma avatarElma2011-12-05
1.民法的債務不履行。2.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