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傷賠償問題.工作受傷能要求責任賠償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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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00.2.29工作中受傷..摔斷了左膝軔帶..至100年-103年陸續開刀四次..公司有給勞保給付休養期的薪水和給公傷門診單...團保也賠住院一日一千的費用...但是公司方面..是否該再賠償..責任賠償和精神賠償這些費用呢??因我是在公司工作中受傷..事發至今三年多了..我的膝蓋還沒醫好..不能爬樓梯.不能蹲下.也萎縮...但沒達殘障門檻..但我這些日子兩週回診一次..除了勞保門診費有減半..我還要再自付120元..再加上公司常要我申請的診斷書費用..我自己花了不少

All Comments

Sandy avatarSandy2014-10-22
在職場發生意外事故:1重大事故,勞工行政機關會主動介入調查,追查事故發生原因,責任歸屬,律定改善措施與懲處失職人員2一般事故,由雇主自行檢討發生事故原因,責任歸屬,改善措施與懲處失職人員發生事故之原因:1如果屬於雇主之設施、設備、工作程序、公司制度等原因造成,雇主涉嫌侵害勞工人身安全權益,勞工可以依據民法,向法院提出侵權損害告訴求償2如果屬於勞工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發生意外事故,勞工必須自行承擔傷��
Kelly avatarKelly2014-10-26
參考看看他的答案TS777。CC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4-10-23
你已經超過民法損害求償期限2年追訴期民法197條第197條(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消滅時效)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職業災害保護法(勞基法)第61條第五十九條之受領補償權,自得受領之日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受領補償之權利,不因勞工之離職而受影響,且不得讓與、抵銷、扣押或擔保。所以無法求償訴訟也是敗訴...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4-10-24
工傷除了勞保和團保還有哪些是可申請賠償?你好~勞基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職業病之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參考:首席理賠100招  2014-10-2311:19:48補充: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
Elma avatarElma201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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