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險罪應到案日期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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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00年3月7日被抓到酒駕,酒測值達0.66,警察說依公共危險送辦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不懂如何處理!!
紅單上寫『應到案日期』100年3月22日前 到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違反條例為第35條1項1款
警察跟我說回家等傳票通知,但是我不知道紅單這個日期要不要去理它
有人說0.56以上不能開單,我都霧煞煞了
現在我應該怎麼做??
在家裡等 通知 傳票??
還是??? 有哪位可以幫我說明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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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essa avatarVanessa2011-03-24
罰單可以先不理它!【接到判決書後15日內,不必等法院執行,先自動到監理所接受裁罰,則無愈期之虞。】在家等法院通知!汽車駕駛人有酒駕,同時違反刑事法律者,,經裁判確定處以罰金低於本條例第九十二條第四項所訂最低罰鍰基準規定者,應依本條例裁決繳納不足最低罰鍰之部分。 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註:抽血濃度/200=酒測值‧ 現行酒駕,0.56以上者,依公共危險移送者,警察開單,不扣照!車輛移置保管,得領回!不扣車【接到判決書後15日內,不必等法院執行,先自動到監理所接受裁罰,則無愈期之虞。】;0.25以上,0.55以下者,警察開單,查扣移置保管車輛,不扣照!則需完成裁罰,檢據領車。‧ 酒後駕車裁罰金額表 到案時間 酒精農度 超過規定標準 期限15日內自動繳納 逾期 ‧30天內‧ 逾期 60日內 逾期 60以上 機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25一0.4 15000 16500 19500 22500 小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25一0.4 19500 21000 24000 27000 大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25一0.4 22500 24000 27000 30000 機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41一0.55 30000 31500 34500 37500 小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41一0.55 34500 36000 39000 42000 大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41一0.55 37500 39000 42000 45000 機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56以上 45000 46500 49500 52500 小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56以上 49500 51000 54000 57000 大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56以上 52500 54000 57000 60000 駕駛人未領有駕照或其駕照已經吊註銷者,其於一年內有二次以上本款行為,不分時效一率60000元 ***酒駕加罰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駕照吊扣管收一年*** ***郵寄或寄存送達,分別於收到、寄存日之翌日起算15日**25日內視為期限內。 法院公共危險係屬刑事罰,監理所係屬行政罰,倘刑事罰款高於行政罰款,則 行政罰不必繳,倘低於行政罰,則要補足行政罰款不足部份;兩則僅擇一而罰,但以行政罰為基準。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易服勞役,以六小時折算一日。
接到判決書後15日內,不必等法院執行,先自動到監理所接受裁罰,則無愈期之虞。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1-03-25
紅單上寫『應到案日期』100年3月22日前 到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這一天你就得去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說明確認等候裁決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決之後會移送地檢署,檢察官就會開傳票通知你去應訊
應訊時講實話向檢察官認錯,請求給予自新機會從輕發落
應該是判罰45,000或判服勞動役
Harry avatarHarry2011-03-25
您好~~我先生日前也是酒駕0.71被開單
那張紅單我也沒繳 等傳票收到了
到案後..檢察官判緩起訴 + 貳萬元的罰款
然後回家等判決書收到後...連同紅單再一起去繳
就行了....
依據刑事訴訟法"
緩起訴係為不起訴的一種, 所以不會有前科記錄。
但是仍需要繳納紅單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