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設施保留地是什麼?? - 法律
By Dora
at 2011-11-29T00:00
at 2011-11-29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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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設施保留地是什麼??什麼樣性質稱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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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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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1-11-29T13:02
at 2011-11-29T13:02
圖片參考:http://99.e-webcom.com/images/a20102.gif
323房地銀行1什麼是公共設施保留地
所謂公共設施保留地是經過都市計畫劃設保留做為道路公園綠地廣場兒童遊樂場民用航空站停車場所河道及港埠用地學校社教機關體育場所市場醫療衛生機構及機關用地上下水道郵政電信變電所及其他公用事業用地依都市計畫法第四章規定之其他公共設施用地等專案使用根據人口及產業分布並預測未來的公共設施保留地發展需要選擇適當的地點所預先劃設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保留供公用事業公共設施之用留待各事業機構徵收或有意購買公共設施保留地的購買者
例如加油站鐵站公路用地警所消防防空用地屠宰場垃圾處理場殯儀館火葬場公墓污水處理廠媒氣廠
2公共設施保留地在土地使用上受到那些限制
公共設施保留地在土地使用上依每縣市法規不同而對公共設施保留地的看法有些不太一樣就台北市來說會因土地使用分區類別而有所限制及不同因種類太多請詳察都市計劃法規且公共設施保留地欲做臨時建築使用則建蔽率不得超過百分之四十其最大建築面積不得超過二百平方公尺前項建築作為臨時攤販集中場使用者其建蔽率不得超過百分之二十但不受最大建築面積二百平方公尺之限制上述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條件應由受理申請主管機關會請用地管理機關就公共設施保留地開闢計畫及經費預算狀況核表意見後辦理
3公共設施保留地在課徵土地稅時有那些優惠規定
1地價稅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為建築使用者除了自用住宅用地依照2/1000計徵地價稅外其他統按6/1000計徵地價稅比起一般用地基本稅率10/1000最高累進稅率55/1000之稅率較輕民眾土地屬於公共設施保留地雖僅部分公共設施保留地做使用但沒有使用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如果未與使用中的土地隔離並不符合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減免規定仍須將公共設施保留地全部面積按照6/1000稅率課徵地價稅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地價稅
2公共設施保留地土地增值稅都市計畫法規定公共設施保留地未被徵收前移免徵土增稅
3公共設施保留地所得稅公共設施保留地因徵收取得之加成補償免徵所得稅。
4公共設施保留地遺產稅因繼承而移轉者免徵遺產稅
.贈與稅因配偶直系血親之贈與而移轉著免徵贈與稅
4政府如何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作為公共建設用地徵收通常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公告現值加四成的價格補償取得 公共設施保留地第一條 本辦法依都市計畫法第五十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第二條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以下簡稱公共設施保留地除中央 直轄市 縣市政府擬有開闢計畫及經費預算並經核定發布實施者外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權人得依本辦法自行或提供他人申請作臨時建築之使用公共設施保留地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臨時建築權利人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承租人或使用人依本辦法申請為臨時建築而有使用權利之人公共設施保留地第四條 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不得妨礙既成巷路之通行鄰近之土地使用分區及其他法令規定之禁止或限制建築事項並以左列建築使用為限一臨時建築權利人之自用住宅二菇寮 花棚 養魚池及其他供農業使用之建築物三小型游泳池 運動設施及其他供社區遊憩使用之建築物四幼稚園 托兒所 簡易汽車駕駛訓練場五臨時攤販集中場六停車場及其他交通服務設施使用之建築物七其他公共設施保留地依都市計畫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得使用之建築物前項建築使用細目 建蔽率及最大建築面積限制由直轄市 縣市政府依當地情形及公共設施興闢計畫訂定之 公共設施保留地第五條 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之構造以木構造磚造鋼構造及冷軋型鋼構造等之地面上一層建築物為限簷高不得超過三點五公尺但前條第一項第二款 第三款及第六款之臨時建築以木構造鋼構造及冷軋型鋼構造建造之簷高在不超過十公尺且經直轄市 縣市政府依當地都市計畫發展情形及建築結構安全核可者其簷高不在此限 公共設施保留地第六條 臨時建築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應與二公尺以上既成巷道相連接其連接部份之最小寬度應在二公尺以上未連接既成巷道者應自設通路其自設通路之寬度不得小於左列標準一長度在未滿十公尺者為二公尺二長度在十公尺以上未滿二十公尺者為三公尺三長度逾二十公尺者為五公尺前項自設通路應以都市計畫道路邊界為起點計算其土地不得計入建築基地面積公共設施保留地第七條 在公共設施道路及綠地保留地上申請臨時建築者限於計畫寬度在十五公尺寬以上並應於其兩側各保留四公尺寬之通路
By Faithe
at 2011-11-29T01:27
at 2011-11-29T01:27
性質:
1.免徵[遺產稅]及[贈與稅]
2.地上建物無保障--保留地在徵收前雖可申請臨時建築之用。但一旦土地被徵收時就得強制拆除。
3.等著被徵收。徵收價為鄰近土地平均公告現值的1~1.4倍。
4.可向地方機關申請土地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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