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的定義一直搞不懂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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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保險法之公務員定義依據該法第2條規定

「本法所稱公務人員,為法定機關編制內之有給人員。

法定機關編制內有給之公職人員,準用本法規定」

而公務員服務法之公務員定義依該法第24條規定

「為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

一個是有給人員,一個是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

怎麼看好像都是受領國家薪水的人

有何不同?

教師有包含在公務人員保險法內嗎?

感謝指點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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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09-06-17
公務員的定義很多種看你要用哪一種...
Daniel avatarDaniel2009-06-21
刑法/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懲戒法/公務人員考績法/任用法
Susan avatarSusan2009-06-24
還有民法的公務人員定丟不同 建議先搞清楚中間的差異
Noah avatarNoah2009-06-28
純教師不算 如果他有擔任行政職才算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09-07-02
老師 → 看有沒有拿到「國民旅遊卡」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