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搬家,有什麼法規可以保障員工權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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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公司要從桃園搬到台北,目前有2個問題:
1.有部份員工因為距離太遠想離職,這個部份應該可以申請遣散費,遣散費是如何計算?
2.部份願意跟著搬到台北,但是需要公司給予交通or租屋津貼,這部份可以怎麼爭取呢?
關於公司要搬家的事務,請問有什麼法規對這件事是有規範說明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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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a avatarCara2011-07-03
誠懇回答你...
1.有部份員工因為距離太遠想離職,這個部份應該可以申請遣散費,遣散費是如何計算?
用新制的勞工,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規定,被雇主資遣時,資遣費應由雇主按勞工工作年資,每滿1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的平均工資,未滿1年,按比例計算。
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這項資遣費,雇主應在資遣勞工後30日內發給。違反規定的雇主,處新臺幣25萬元以下罰鍰。〈罰則第47條〉計算方式為:( 離職前六個月實領薪資/六個月之總日數 )*30=月平均薪資; 1個月平均工資=1個基數,以勞工適用勞退新制之工作年資為3年6個月15天為例,資遣費基數為3*0.5+﹝(6+15/30)/12﹞*0.5=1.77個基數。
2.部份願意跟著搬到台北,但是需要公司給予交通or租屋津貼,這部份可以怎麼爭取呢?
關於這個問題請勞資雙方自行協商,並按實際狀況達成勞資雙方雙贏局面,勞工要爭取高補助雇主並一定肯,而雇主給予勞工補助低,勞工也不一定肯答應北上,所以外人無法給予建議,想當然補助是愈高愈好,問題公司會同意嗎.
3.關於公司要搬家的事務,請問有什麼法規對這件事是有規範說明的?謝謝!
公司遷移哪要什麼法規規範,若是針對勞工來說~~~1)勞資雙方達成共識則北上繼續工作,2)勞資雙方無法達成共識無意北上者或本就不願北上工作者,則領取資遣費離職.
祝順心
編輯2011/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