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老婆的爺爺過世,留下一房子,因當時遺囑來不及處理,該房子最後以
公同共有處理,產權由我岳父及其三個姊妹共同持有,去年我岳父過世,
在過世前又將其持份轉給我老婆和我老婆的姐弟共三人,所以包含我岳父的姊妹,
總共有6人持份,在權狀上每個人都是公同共有1/1
姑且不論他們家的愛恨情仇,想請問這樣的情況下,我岳父三姊妹是否可以主張
他們的持份為3/4,所以有權力主導該房子的買賣,因為今早我老婆接到
調解委員會的通知,他三個姑姑主張因為都連絡不到人房子無法點交,
問題是我老婆他姊弟三人根本沒有同意要賣房子,何來點交問題
想請問"公同共有"這個部分是否有漏洞可循,因為一直想不透調解委員會
接這個案子的原因為何?不過看網路上寫好像可以不甩,頂多調解失敗收場
在網路上搜尋公同共有的產權問題除非大家同意分割才有辦法處理,
不管多少人持份,只要一人不同意就無解才對
以上還請鄉民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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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的爺爺過世,留下一房子,因當時遺囑來不及處理,該房子最後以
公同共有處理,產權由我岳父及其三個姊妹共同持有,去年我岳父過世,
在過世前又將其持份轉給我老婆和我老婆的姐弟共三人,所以包含我岳父的姊妹,
總共有6人持份,在權狀上每個人都是公同共有1/1
姑且不論他們家的愛恨情仇,想請問這樣的情況下,我岳父三姊妹是否可以主張
他們的持份為3/4,所以有權力主導該房子的買賣,因為今早我老婆接到
調解委員會的通知,他三個姑姑主張因為都連絡不到人房子無法點交,
問題是我老婆他姊弟三人根本沒有同意要賣房子,何來點交問題
想請問"公同共有"這個部分是否有漏洞可循,因為一直想不透調解委員會
接這個案子的原因為何?不過看網路上寫好像可以不甩,頂多調解失敗收場
在網路上搜尋公同共有的產權問題除非大家同意分割才有辦法處理,
不管多少人持份,只要一人不同意就無解才對
以上還請鄉民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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