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作業─有關「酒駕」的相關法條((急急急~~ - 法律
By Isla
at 2012-11-04T00:00
at 2012-11-04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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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懂法律的達人告訴我,所有有光酒駕的法條,好嗎??
我的公民報告需要,麻煩越詳細越好~~
拜託囉~~
我的公民報告需要,麻煩越詳細越好~~
拜託囉~~
All Comments
By Harry
at 2012-11-06T19:29
at 2012-11-06T19:29
刑罰:
依刑法第185-3條: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如有肇事致死,新修正法規:可判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酒駕致重傷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政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者,依所測酒精濃度高低,可處一萬五千元到六萬元罰款,並當場將車輛移置保管及吊扣駕照一年。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駕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吊扣駕照兩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並不得再考領。
希望有幫助上您,
依個人淺見回答,未必完全正確。
如有不完整或是不明白的地方歡迎補充提問!
2012-11-05 18:42:36 補充:
感謝樓下大大詳細補充^_____^
By Sandy
at 2012-11-06T21:53
at 2012-11-06T21:53
By Olive
at 2012-11-06T20:09
at 2012-11-06T20:09
都已列舉出來了。但如果是要越詳細越好的話,我認為
把肇事逃逸罪與民事損害賠償的法條補充上去應該不錯
雖然他們不是跟酒駕有直接關係的法條,但是實務上,
酒駕撞傷人之後選擇逃離現場的人還真不少,以及事後
被害家屬一定向酒駕者要求民事賠償。因此補充整理如
下:
刑罰:
刑法第185-3條(醉態駕駛罪)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
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185-4條(肇事逃逸罪)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
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損害賠償:
民法第184條第ㄧ項(侵害身體健康之財產賠償)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
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法第191-2條(同上)
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
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但於
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193條第ㄧ項(同上)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
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第195條第ㄧ項(精神慰撫金)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
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
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
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民法第196條(侵害物之損害賠償)
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
少之價額。
行政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ㄧ項(酒駕)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
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
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
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
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
註:酒精濃度規定標準: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零點
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四項(拒絕酒測之處罰)
汽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第一項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六萬
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銷該駕駛執照;如肇
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該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五項(拒絕酒測之處理)
汽車駕駛人肇事拒絕接受或肇事無法實施第一項測試之檢
定者,應由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
,將其強制移由受委託醫療或檢驗機構對其實施血液或其
他檢體之採樣及測試檢定。
2012-11-05 00:14:56 補充:
額外說明一下 ,關於那個酒精濃度規定標準,很多人都以為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所規定的,其實這是錯的,實際去翻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你會發現根本找不到
這個酒精濃度標準值,這個濃度標準值其實是規定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裡面的第
114條第二項,法條內容如下: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駕車:
二、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二五毫克或血液中
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五。
2012-11-05 00:20:49 補充:
更正上方的額外說明:是114條的第二款(不是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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